开封暂停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交通管理业务

2020年02月01日15:02

来源:大河财立方

  大河财立方消息 2月1日, 开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告称,暂停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交通管理业务。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广大车主、驾驶人和驾考学员朋友们: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广大车主、驾驶人和驾考学员的生命健康安全,按照上级指示精神,自2020年2月3日起,暂停全市车驾管及违法处理窗口业务办理。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各项车驾管窗口业务。暂停市县(区)两级车管所业务大厅、机动车和驾驶人服务站等车驾管窗口的业务办理。

  二、暂停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相关业务。包括汽车、摩托车等各类驾驶证申领科目一至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大中型客货车实习期满考试、满分学习考试等相关考试业务。

  1、凡预约成功的考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统一办理取消考试。取消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计入考试费用,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2、对于学习驾驶证明临近到期考生,按照上级部署,交警部门会妥善处理因疫情防控导致的过期问题(相关考生请注意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与所在驾校沟通)。

  3、对已提交预约考试申请,但未出预约结果的考生,可登录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ha.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自行取消考试,也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办理取消考试。取消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三、暂停机动车检验业务。对于暂停期间机动车检验到期无法检验的,暂不予处罚,但车主仍需要按照规定办理机动车相关保险,并在驾车过程中严防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四、暂停市县(区)范围内驾驶人审验教育和满分学习教育业务。

  五、暂停窗口处理交通违法业务。暂停市县(区)交警窗口处理交通违法业务,可登录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ha.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处理交通违法。

  六、积极推行网上办理业务。补换领机动车牌证、申领免检合格标志,补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等业务,车主和驾驶人朋友可以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a.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进行办理,选择邮寄方式,相关牌证将会通过邮政寄递到您的手中。

  业务咨询电话:

  车管所业务咨询电话:0371--23160009

  考试业务咨询电话:0371--26821883

  检测业务咨询电话:0371--22622055

  违法处理咨询电话:0371--23857393

  网办中心咨询电话:0371--23830556(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以上涉及的交管业务何时恢复,我支队将及时公告,请关注开封交警新浪官方微博、开封交警微信公众号和开封交警微发布公众号。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开封交警提醒您尽量避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做好病毒防护工作。

  开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2月1日

编辑:郭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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