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月17日,河南省检察机关办理妨害疫情防控案件90件134人

2020年02月18日21:54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2月18日,大河网记者从河南省检察院了解到,截至2月17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妨害疫情防控案件90件134人,涉及妨害公务、寻衅滋事、诈骗、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11项罪名。

2月14日上午,通过远程开庭,新乡县检察院、法院、看守所三方视频连线,对陈某网上虚假销售口罩诈骗案 “无接触”审理,法院当庭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四千元。

2月17日下午,由三门峡市湖滨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侯铖铖殴打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案,在湖滨区法院开庭审理,法庭当庭宣判,以妨害公务罪判处侯铖铖有期徒刑6个月。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河南省检察院制定下发了三个防控通知、一个应急预案、七条工作提示、十条注意事项,并指导全省三级检察院全部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工作办公室,确保疫情防控和检察业务同步推进。

大河网记者了解到,依法快捕快诉、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这是河南检察机关办理涉“疫”案件的“新常态”,多起典型案件实现了“当日受理当日捕、当日审查当日诉”。

全省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打击合力。检察机关及时提前介入涉疫情防控案件侦查42件,洛阳、焦作等地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日通报”机制,检察机关及时对重大案件侦查取证提出意见建议。

省检察院及各地检察机关加强与法院的工作会商,就涉“疫”案件庭审等事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疫情防控期间,省检察院机关已经组织两轮社区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信阳、南阳等地检察院针对疫情发展态势,迅速组织人员力量深入社区、站点值守执勤。

新乡市检察院响应号召,积极选派党员干部下沉社区。

许昌市检察机关按照党委政府部署,安排103名检察干警参与乡镇防控,33名驻村(社区)第一书记和帮扶队员坚守岗位、连续战“疫”,让党旗在疫情防控一线高高飘扬。(线索提供:赵海波)

编辑:郭同欢  审核 :新闻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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