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疫情及复工期间不断贷、不抽贷,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河南政协委员这样建议

2020年02月26日19:12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按照保守估计疫情的影响至少有3~6个月,在此期间,作为业务相对单一的小微企业基本没有现金流和库存,更没有经营收入,但企业的人工,房租,运营费用等大额支出仍在持续发生。”2月25日,河南省政协委员孙国平在河南省政协举办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提案办理网络协商会上,就疫情期间及疫情过后一段时间对中小微企业出台优惠扶持政策提出建议。

孙国平建议有关部门针对疫情出台相应的法律应对措施,比如将疫情定义为不可抗力因素,对疫情期间的用工,合同执行,银行借贷等问题出台相应的法律解释,真正为小微企业减压减负解除 外部的经营阻力。

同时,制定政策为企业发放6~12个月的稳岗补贴及再经营资金补贴等,促进企业尽快恢复经营。一年内部分免缴或者缓缴企业员工的社保金。

孙国平还建议税务部门出台相关税收减免优惠政策,一定时期内减免中小微企业的营业税和所得税,免除或者部分免除企业的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金融部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普惠金融政策的支持力度,并最大限度地降低银行贷款利率。制定专门政策,保证疫情期间及疫情后一段时间做到不断贷、不抽贷,不能使之成为‘压死’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孙国平说。

孙国平的建议得到了河南省工信厅中小企业服务局的回复。大河网记者从回复中了解到,疫情暴发以来,省工信厅在全省范围内对3700多家中小微企业开展调查,涵盖15个行业。同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原材料供应、物流不畅、资金紧张、用工短缺等实际困难和问题,印发《关于疫情期间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免费云服务和应用解决方案(第一批)的通知》,督促三大电信运营商以及阿里云、中科九洲等省内外信息服务商,在疫情期间提供132项免费服务,以信息化手段加快企业复工复产。

“我们将发挥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密切同财政、税务、金融、人社、民政、住建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督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已出台的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并根据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研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合力推动疫情期间及疫情过后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回复还提到,春节期间,省工信厅分别向平顶山、长垣等地派驻由副厅级干部带队、29名处级干部组成的驻厂工作队,对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开展一对一服务,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用工、原材料、资金、运输以及疫情防控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编辑:魏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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