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过“树下落鱼”吗?这位纪检干部为这事已忙了很多天

2020年03月12日16:31

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卢松 通讯员 李玉东

  最近,沈丘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组长王绍银三天两头往洼子庄村跑,有时甚至住在了村委会。他在忙一件让“树下落鱼”今夏重演的“大事”。

  洼子庄村位于沈丘县刘庄店镇一处偏僻低洼的河湾地,是淮河支流汾河、泉河、泥河三条河的交汇处,典型的湿地生态。每年3月,就会有成群结队的白鹭等鹭科禽鸟飞来,一直到10月底才迁徙离开。这类禽鸟多涉捕于水洼之间,鸣叫声音类似“哇哇”之声,当地人称其为“洼子”。

  3月10日,在洼子庄村宽阔的河滩上,已有白鹭等飞鸟从南方返回,河滩衔草、树上筑巢、水面盘旋捉鱼。“以前每到七八月份,河滩会聚集数千只鹭鸟,最多的一棵白杨树上有50多个鸟窝。”王绍银介绍,成鸟喂食时,因为雏鸟太小,偶尔接不住食物,就会出现“树下落鱼”的景观。

  盛夏时节,沈丘县城和周边的游客都会到洼子庄村游玩、观鸟、钓鱼,带火了村里的农家乐。“但好景不长,有人只顾眼前利益,结网捕捉‘洼子’,开办野味餐馆。”洼子庄村村民老李叹气说,“洼子”少了,游客少了,村民收入减少了,“也很难再看到‘树下落鱼’了。”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沈丘县纪委监委派王绍银牵头,加大对全县偷食野生动物行为的监督。走访中了解到洼子庄村的情况后,王绍银决定,趁着疫情防控的时机,在洼子庄村大力宣传和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这既有助于防控疫情,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还能帮助村民脱贫致富,一举三得。”

  3月3日是“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王绍银和沈丘县森林公安警察一起,上门走访、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引导群众拒食野生动物、远离传染疾病、保护大家的生命和健康。

  王绍银还忙前忙后,联系县林业部门、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重点行业、场所进行检查,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非法狩猎、非法经营、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上形成震慑。

  连日来,沈丘县相关部门共出动宣传和执法车辆56台次,出动人员230人次,检查市场和野生动物驯养场所30余处,救助野生动物2只,收缴粘网8张,查处野生动物案件2起,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野生动物保护氛围。

  “保护这么到位,‘洼子’一定会越来越多,欢迎来我们村看‘树下落鱼’!”老李这两天热情地向亲戚朋友发出了邀请。

编辑: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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