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执行 解冻账户 出台法规 河南法院为企业复工复产按下“快进键”

2020年03月16日18:01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疫情期间,如何保障企业高质量复工复产?法院系统又提供了哪些帮助?3月16日,大河网记者采访多地法院及企业,看看法院系统如何为企业复工复产按下“快进键”。

漯河:出台文件保障当地企业复工复产

“当前,漯河企业正有序复工复产,全市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作为,靠前服务,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护航。”3月13日下午,漯河中院党组到联系帮扶企业——华润风电(漯河)有限公司、漯河启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调研,除了送去防疫必需物资,宣讲防疫法律政策,还指导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助力企业按下生产“快进键”。

“既要在向好的形势中获取信心,又不能因此而盲目乐观、放松警惕,要把疫情防控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尽全力规避人员‘流动性’和‘聚集性’风险隐患。”漯河中院院长陈松林告诉大河网记者,漯河中院为给企业顺利复工复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已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随后全市法院将严格贯彻落实有关规定,及时、高效、妥善审理企业涉疫情各类案件,积极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渑池:府院联动助推医疗相关企业复产

河南省乾元设备过滤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生产过滤器的民营企业,其产品可用于医用口罩、防护服等原材料无纺布的过滤提纯。

2017年,该企业银行账户因债务纠纷被渑池县人民法院依法冻结,公司处于生产停滞状态。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全国防疫物资缺口巨大,急需医疗器械上下游企业迅速复工复产、扩大产能,以缓解当前医疗防护用品紧缺的局面。

渑池法院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办理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案件的工作指引》中“执行标的物属于疫情防控和生活紧缺物资的,应迅速处置,尽快用于疫情防控和民生需要”要求,积极向当地县委县政府汇报。

同时,该案执行法官多次深入乾元设备公司走访调查,积极寻找既能推动案件执行、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又能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尽快恢复生产的双赢之计。

最终,在渑池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法院不懈努力下,为乾元设备公司多方协调抗“疫”扶持资金。法院在乾元设备公司交纳50万元保证金的情况下对其银行账户依法解除冻结,助推企业快速投入生产运营。

鹤壁:紧急中止对某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的强制执行

疫情防控期间,鹤壁中院执行局接到这样一份邮件:河南某制药有限公司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申请中止执行。

经调查,该公司系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新冠疫情出现后,该被执行人即被当地政府确定为消毒防疫物资的主要生产单位。特殊时期,该被执行人迅速复工复产,其生产及捐赠的消毒液在湖北及当地防疫消毒任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鹤壁中院考虑到防疫物资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企业复工生产对提高偿债能力的有利性,决定对该被执行人暂缓采取查控等强制执行措施,并立即通过云平台组织双方当事人就被执行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听证。

听证期间,执行法官告知双方当事人当前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及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司法政策,认真听取双方意见,积极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同时告诫被执行人暂缓或中止执行不等于不执行,一定要把握好机会,用实际行动脱掉被执行人的帽子。听证结束后,鹤壁中院执行局第一时间作出裁定,中止了对该企业的执行。

编辑:郭同欢  审核 :新闻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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