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拍照能报警最长可用5年 郑州市管城区法院“贴”出全省首张电子封条

2020年03月26日15:41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3月26日,郑州市管城区法院的执行干警将一张“电子封条”贴在航海东路正商明钻小区的一处涉案房产门上,这也是全省法院系统首张“电子封条”。

大河网记者在现场看到,“电子封条”外观醒目,整套系统覆盖面积近2平方米,上面有字体超大的“封”“法院查封”“严禁破坏”等字样。整个安装过程仅用了几分钟,工作人员介绍其运行时间最长可达5 年,并且可反复使用。

“电子封条固定性极好,能牢牢地固定在房屋进户大门上,覆盖门锁,不会脱落,也不容易被破坏,如果查封不解除,任何人都不能进入房屋。”执行法官告诉大河网记者,与从前的纸质封条不同,“电子封条”可对被执行人房产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和取证。当有人试图破坏封条时,设备会立即播放法院的警告语音,并拍下破坏者的照片及时传至执行法官手机上。在 “电子封条”上还有一个二维码,被执行人通过手机扫描,可以详细了解房屋被查封的原因以及解封方法。

“电子封条”是如何运行的?相关技术人员介绍,“电子封条”由硬件部分和系统平台两部分构成。

硬件部分由盒体、锁体、金属固定装置,及盒体内部安装的网络摄像头、声光警告报警器,盒体外部设置的二维码共同组成。系统平台由后台控制系统和前端手机系统构成。“电子封条”既有传统纸质封条的查封作用,又有超越“传统纸质封条”所缺乏的“监控”作用,是“司法”与“科技”的完美结合。

在随后的新闻发布会上,管城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马新平说,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不动产的查封一般为“活封”,即房屋所有人或租赁人可以居住,但不得出售。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环节后,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就需要对所查封的房产腾空后进行处置。

此时,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是,一些被执行人极度不配合,采取撕毁封条、让老人小孩“霸占”房屋的方式对抗执行工作。因而,当张贴纸质封条进行查封时,由于封条极易被撕毁且难以找到肇事者,导致被查封的房产处于“失控”状态,不易处置,进而影响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电子封条”对于解决包括上述问题在内的对抗性较强的执法难题,起到了治标治本的作用。

“目前,智慧法院建设是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已经在法院系统形成共识。全省法院都在围绕三化(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开展创新型工作。管城区法院今天开展的‘电子封条’启用,是我院开展三化建设的有益探索。通过刚刚介绍的‘电子封条’的四个方面的优势:以‘司法+技术’手段,融高效、精准、强力、善意的执法行为为一体的‘电子封条’,充分起到了震慑失信老赖、彰显司法权威、提高执法效果、胜诉群众满意的办案效果。”马新平说。(线索提供:徐晓燕)

编辑:张馨予  审核 :新闻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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