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你在户口迁移中遇到了哪些烦心事?请留言

2020年03月30日19:12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3月25日,河南省公安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2020年便民利民10项措施,其中之一就是河南实行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政策灵不灵,群众说了算。你在户口办理中遇到了哪些烦心事?有没有两头来回跑还没有办成事?遭遇过乱收费吗?欢迎在大河网留言,大河网记者将择取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采访并反馈。

【政策】

河南实行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

在当天的发布会上,河南省治安总队总队长张元明回答了关于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的问题。大河网记者了解到,传统的户口迁移办理程序是:群众先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符合迁移条件的,由公安机关开具纸质《户口准迁证》,由申请人拿着《户口准迁证》等证件回到原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并开具纸质《户口迁移证》,然后再返回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迁一次户口至少需要往返两次才能办成,耗费大量人力和物力。据统计,河南每年省内迁移人口在50万左右,其中跨地市迁移的有25万左右。按每人往返花销500元测算,一年全省老百姓办理户口迁移的经济成本就超过1亿元,更不用说来回路途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张元明介绍。

实行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后,户口迁移手续全部通过公安机关内部网上流转,不再给群众开具纸质版的《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符合迁移条件的群众可以凭相关申请材料在迁入地派出所一地办理完户口迁入和迁出手续,大大节约了群众的时间和资金成本。

“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有效杜绝了户口迁出未注销、迁移证件填写错误等问题,最大限度地确保了公民身份号码的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有效服务了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信任根的国家诚信体系建设。”张元明说。

【征集】

您如有户口迁移相关问题(河南省内),可在大河网大河论坛、大河网微信公众号及大河网今日头条官方号等平台相关信息下留言回复(包括户口所在地、迁入地所在地、办理情况),大河网记者将择取有代表性的留言信息与网友联系采访(联系方式可私信给管理员)。

【相关】

●何为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

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是指河南省户籍的居民,在省内跨省辖市(直管县)办理户口迁移且需要开具《户口准迁证》的,户口迁移手续只需通过网上流转,不再开具纸质版的《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居民凭有关证件和申请材料在迁入地派出所一地办理完户口迁入和迁出手续。

●“一站式”迁户口适用对象?

凡具有河南省户籍的居民,在省内跨省辖市(直管县)办理户口迁移且需要开具《户口准迁证》的,实行“一站式”迁移。

●“一站式”迁户口申请人

A、申请迁移立户的,由迁移人到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户主应由年满16周岁的成员担任。

B、申请迁移入集体户的,由迁移人到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迁移人不满16周岁的由其原户内的监护人到场申请。

C、申请投靠家庭户的,由投靠人和被投靠户的户主双方共同到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被投靠人不是户内户主但与投靠人系直系亲属或夫妻关系的,可以由被投靠人代替户主到场申请。投靠人不满16周岁的由其原户内的监护人到场申请。被投靠户的户主或被投靠人因故不能到场的,可以将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交与投靠人,并出具《委托书》,委托投靠人代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D、户口迁移中不能仅保留原户中未满16周岁的人员不迁户口。

●“一站式”迁户口流程

A、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以及符合当地迁移落户条件的相关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B、经审核材料、信息真实无误的,迁入地派出所通过本地人口系统“省内一站式迁移”功能模块进行受理,按流程上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如不是整户迁移但户口迁移人为户主或者包括户主的,需由原户主当场指定户口迁出后的新户主,迁入地派出所在系统中进行标记以通知迁出地派出所,并告知迁移人在迁移业务办结后,通知新户主尽快到迁出地派出所申请调整户内成员关系,打印新的《居民户口簿》。

C、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同意迁入后,填写《准迁证/迁移证确认单》并加盖电子签章,通过省公安厅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交互平台(以下简称交互平台),将准迁信息流转至迁出地派出所。《准迁证/迁移证确认单》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

D、迁出地派出所在本地人口系统中接收到“一站式”迁移申请后,对迁出人户口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迁出条件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迁出登记,在《准迁证/迁移证确认单》上加盖电子签章,通过交互平台将迁出信息流转至迁入地派出所。

E、迁入地派出所接收到《准迁证/迁移证确认单》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户口迁入手续,并打印纸质《准迁证/迁移证确认单》,与其他落户材料一并入户籍档案保管。系统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到迁入地派出所打印《居民户口簿》,同时在原《居民户口簿》上加盖户口迁出章(整户迁移的收缴原《居民户口簿》)。

F、迁入地派出所在办理完落户手续后,应询问迁入人的婚姻状况、工作单位、学历、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现与人口系统内登记信息不一致的,要根据其提交的相关材料,变更其婚姻状况、服务处所、文化程度、联系电话等户口登记项目。

G、迁入地派出所入户手续办结后,办理结果通过交互平台自动反馈至迁出地派出所,迁出地派出所打印纸质《准迁证/迁移证确认单》,与相关材料一并入户籍档案保管。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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