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患癌夫妻拿36万救命钱买商铺为儿子谋保障 结果:房钱两空

2020年04月14日18:20

来源:大河客户端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焦勐

  MOCO1885的商铺中有数十间被抵押给银行

  MOCO1885的商铺中有数十间被抵押给银行

  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窗口

  家住洛阳市西工区的五旬女子王霞(化名),原本有个幸福的三口之家,丈夫勤劳、善良,儿子也乖巧、懂事。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前几年,王霞和丈夫相继被查出患有癌症,为了给年仅11岁的独子留条生路,王霞决定用自己和丈夫的救命钱给儿子买一套承诺10年返租的商铺。即便未来夫妻二人发生不测,他们未成年的儿子依然能够依靠每年返租的钱,完成学业,然而……

  【讲述】夫妇二人患癌症,仍担忧11岁儿子的未来

  据王霞介绍,她给儿子购买的就是由河南新恒顺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商的洛阳MOCO1885(又称乐宅1885)的商铺。

  3月20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就曾以“洛阳:买商铺时承诺十年返租,返了两年不返了?业主感觉被忽悠”为题,报道了河南新恒顺地产有限公司打着买商铺10年返租的“噱头”吸引近200名购房者购买其商铺,结果从第三年开始不返租了,甚至商铺至今也未完工。

  王霞就是其中一名购房者,而且王霞付的是36万元的全款。

  王霞告诉记者,多年前,她的丈夫就被查出患有食道癌,2017年前后,她又被查出患有乳腺癌,“当时感觉天就要塌了。”

  患病后,夫妇二人仍在坚持上班,“不上班能怎么办?家里没有其他的收入来源。我一个月两千多元的工资,其中有一千多元都用在了看病上。”

  “觉得特别对不起儿子,他特别懂事、乖巧、学习成绩也特别优秀。”王霞说,自从夫妇二人得知患病的消息后,就一直瞒着当时11岁的儿子,怕孩子知道他们患病的情况,影响学习,“孩子只知道我们经常去医院看病,但他并不知道我们得的是什么病。”

  家中因为看病日渐拮据,但儿子的学习成绩一直很优异,这让王霞夫妇略感欣慰也更加的揪心。王霞哭着告诉记者:“患病后,我们就一直考虑,一旦我们不在了,儿子该怎么办?”

  【经过】拿36万“救命钱”买商铺,结果被抵押?

  2017年前后,王霞看到了河南新恒顺地产有限公司在宣传销售的MOCO1885商铺,“看到他们的宣传上说,买商铺能10年返租,我当时就有些心动。儿子未来可以靠每年返租的钱,完成自己的学业和生活,就可以不用麻烦别人,不用给政府添负担了。”

  家里的银行账户上还余留近四十万存款,这笔钱原本是王霞夫妇二人用来看病的钱。经过再三考虑后,王霞决定瞒着丈夫和儿子用这笔“救命钱”为11岁的儿子谋条生路。

  “付款的那天,我站在售楼部外一个多钟头犹豫不决。我知道这笔钱的重要性,但是我更希望把它变成儿子未来的‘依靠’,让它帮儿子健康长大。”当天,王霞向售楼部缴纳了36万的全款,“原价是41万,折去了前两年的房租,说是第三年开始返现金。”

  王霞拿出了当年与开发商签订了的购房协议、返租协议以及收据等材料,“当时没有签正规的购房合同,开发商说以后会补签。”

  让王霞没想到的是三年时光匆匆而过,自己买的商铺不但没有竣工,承诺的第三年返租却迟迟不见“踪迹”,儿子也已经快15岁了。

  前段时间,王霞通过其他业主得知,数十户没有签订正规购房合同的商铺又被开发商抵押给了银行,王霞购买的商铺就是其中之一,“原本想给儿子谋条生路,却没想到成了这样的结果,早知道把这笔钱拿来看病,会更好一些。商铺被抵押这事我没敢告诉丈夫,怕他因为这事生气,导致病情恶化。”

  王霞说:“我们更担心的是开发商还不上银行的钱,导致商铺被银行收回。我们希望能拿回商铺,返租不返租,我们也不奢求了。”

  【核实】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银行证实已被抵押

  和王霞有相同遭遇的还有多位业主。

  洛阳人张先生常年在外地居住,2017年张先生曾带家人回洛阳游玩,得知MOCO1885商铺正在销售10年返租的商铺,“我们常年不回来,回来一次想着给家乡也做点贡献,买两套商铺也算支持一下家乡经济建设。”

  张先生首付交了50%,后续又缴纳了尾款,共计60余万元。截止目前,张先生购买的两套房子仍抵押在银行。“我们的要求很简单,就是退钱。”张先生说。

  王女士也未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据王女士介绍,她2017年6月付了30余万全款购买商铺后,又被开发商抵押给了银行。

  王霞等业主购买的MOCO1885商铺是否抵押给了银行?4月13日上午,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来到位于洛阳市洛龙区的市民之家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窗口进行了核实。

  经过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查询发现,河南新恒顺地产有限公司旗下的MOCO1885在建项目中有40余套房产抵押给了银行,其中有10套已经解押,但仍有30余套仍处于抵押状态。

  对此,记者通过工作人员着重针对王霞所购买的商铺进行了查询。据工作人员介绍,系统上显示,王霞所购买的商铺仍处于抵押状态,“应该是开发商私下跟她签订的协议,没有签订正规的网签合同,这边在房管局也没有备案。2015年就曾抵押过,最近一次抵押是2019年3月,抵押期限是一年,目前已经超过抵押期限,但是要看具体的合同。也有可能已经解押,暂时未登记上网,具体需要向银行进行再次核实。”

  此外,工作人员透露,系统显示已抵押的商铺中出现有商铺被三四次反复抵押、解押的情况。

  随后,记者来到洛阳市涧西区一家银行进行核实。经银行工作人员核实后回复,王霞所购买的商铺目前仍处在抵押状态。

  记者得到证实,河南新恒顺地产有限公司的确与该行有贷款业务往来,部分房屋也在该行进行了抵押。

  4月13日下午,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拨打了河南新恒顺地产有限公司雷姓负责人的电话,向其核实MOCO1885商铺被抵押的情况,对方称“一会儿给你回过去”后挂断电话。

  截止记者发稿前,再未接到该负责人的回电。

  【律师】先卖后抵押属违约,先抵押后卖构成欺诈

  4月13日下午,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分别联系采访了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律师裴杰、河南博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吕银果、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律师郭磊三位律师。

  律师们介绍,如果开发商先将商品房卖给消费者之后,又将该商品房抵押给银行,这种行为构成违约,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五条规定,该购房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同时,《解释》第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开发商先将商品房抵押给银行,又将该商品房卖给消费者的行为就构成了欺诈行为。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欺诈是指以使人发生错误认识为目的的故意行为。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构成欺诈,房屋买受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者撤销。

  最后,律师们特别提醒购房者,购买商品房等大件商品时,需要特别谨慎。

  (应受访人要求,文中未提及其个人信息,如有雷同,请勿对号入座。)


编辑:魏蔚

我来说两句 0条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