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记者 申久燕)作为金融界代表,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行长徐诺金连续三年持续关注普惠金融立法和企业融资问题。
除了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局长的身份,徐诺金还担任着河南省兰考县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角色。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局长徐诺金 受访者供图
全国两会前夕,徐诺金向大河网记者介绍了河南在推广普惠金融方面的最新情况。尤其是作为“兰考模式”核心的普惠金融数字服务平台——“普惠通”App,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凸显的作用和优势。
实践
普惠金融“兰考模式”在全省进行复制推广
2016年12月,河南兰考县获批成为首个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经过3年多时间建设,各项改革措施全方位推进落地,试验区构建以金融服务体系、普惠授信体系、信用信息体系、风险防控体系为基本内容的“一平台四体系”普惠金融“兰考模式”,并在河南全省进行了复制推广。
“兰考模式”2019年成功入选中组部组织编写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案例》和中央党校教学案例。
疫情防控期间,兰考县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引导金融机构将尽可能多的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加载对接到“普惠通”App中,有效满足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
截至目前,全省在数字普惠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普惠通”App上线213款信贷产品,通过“普惠通”为农户发放普惠金融贷款6207 笔,金额7.89亿元;为小微企业发放普惠金融贷款281笔,金额15.11亿元;推出435个抗疫复工复产信贷创新产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发放普惠金融贷款7504笔,金额184.03亿元。
建议
尽快出台“普惠金融促进法”
“在取得阶段性成果以后,仍有两个问题是我非常关心的:一个是普惠金融制度的顶层设计问题,一个就是普惠金融的升级和持续性问题。”当问到对普惠金融有何新的思考和认识时,徐诺金表示,通过对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和对普惠金融“兰考模式”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与大量的理论研究、推演,他认为推动普惠金融立法势在必行。
徐诺金谈到了尽快出台“普惠金融促进法”的必要性:一是需要立法保障弱势群体享有普惠金融服务权,解决需求主体“能不能”获得服务的问题;二是需要立法规定金融机构公平提供金融服务的义务,解决供给主体“愿不愿”的问题;三是需要立法激励引导,形成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长效机制。
此外,普惠金融发展已取得初步成效,为制定普惠金融促进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近年来,我国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尤其是在农村金融、小微企业融资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以最新的全国贷款投放指标为例,2020年一季度末,全国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余额18.33万亿元,同比增长17.7%;普惠小微贷款余额12.41万亿元,同比增长23.6%;涉农贷款余额36.74万亿元,同比增长9%。
同时,普惠金融发展亦呈现出服务主体多元、服务覆盖面较广、移动互联网支付使用率较高的特点,人均持有银行账户数量、银行网点密度等基础金融服务水平已达到国际中上游水平。这些为制定普惠金融促进法提供了广泛而又深刻的现实基础。
实践
“百千万”行动计划取得明显成效
民营和小微企业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在推动发展、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已经出台很多政策,但是很多企业仍然反映融资难、融资贵。
通过深入调研,徐诺金发现在金融服务民营小微企业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例如支持重点不够具体、明确;支持政策弹性大、合力弱;银行服务不够主动、精准;信息障碍持续存在等。
发现问题后,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年初联合河南省10个相关厅局创新推出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百千万”三年行动计划,即每个县筛选约100家、每个省辖市约1000家、全省合计约10000余家民营小微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支持。
徐诺金表示,经过一年的实践,“百千万”行动计划取得明显成效,名录库企业的获贷率和首贷率提高明显。截至2019年年末,全省15925家名录库入库企业中,已有10855家企业获得融资1080.6亿元,入库企业获贷率达68.2%,比行动计划启动前提高54个百分点;其中,5112家企业为开业以来首次获得融资支持,占入库企业的32.1%,金额达365.7亿元。
在行动计划助力下,河南省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整体呈现“量增、面扩、价降”的良好趋势。2019年全省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多增149.3亿元;全省小微企业贷款户数新增2.9万户;2019年年末全省新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同比回落0.29个百分点。
建议
尽快出台“企业融资保护法”
结合河南省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百千万”三年行动计划的有关经验,为进一步改善我国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环境,徐诺金提出以下5个有针对性的建议:
一是明确支持标准,在全国范围实施企业特别帮扶计划。
按照“有市场、有前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征信、环保、纳税记录良好,就业吸纳能力强、科技创新潜力大,金融支持相对薄弱”的标准,组织各级地方政府协调当地人行、发改、财政、工信、科技、人社、税务、监管等部门,共同筛选一批暂时遇到困难、急需金融支持的优质民营小微企业,建立公开的特别帮扶企业名录库,组织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进行定向帮扶。
二是完善顶层设计,营造适宜的支持环境。
国家层面尽快出台“企业融资保护法”,明确企业融资需求、供给、监管三方的权、责、利,将企业融资服务作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重心,实现企业融资权利顶层设计的法治化,从间接融资支持、直接融资扶持、服务措施、权益保护等方面确保企业融资支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是激发基层动力,形成上下联动良好态势。
一方面,从货币政策到监管政策,再到财政贴息、减免税收、担保增信等方面,制定具体明确的激励倾斜政策和考核办法,激发基层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动力。另一方面,强化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在支持民营小微企业方面的责任,督促各级政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措施,明确操作路径,确保全国上下联动,真正形成一盘棋。
四是明确主办银行,夯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
首先,由各级地方政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围绕特别帮扶企业名录库构建主办银行制度,并督促各主办银行密切跟进名录库企业融资需求,单独制定专项信贷计划,确保名录库企业能够得到及时、充足的金融支持。其次,协调监管部门改进监管标准,引导金融机构自觉履行主办银行责任。如明确尽职免责认定标准,明确普惠金融贷款、信用贷款、无还本续贷占比要求等。
五是打通信息壁垒,搭建全国统一的民营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将金融、税务、工商、社保、海关、司法、市场监管、公用事业等相关领域信息纳入统一的信息平台进行管理,实现政务信用信息与金融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并通过便捷的渠道、低廉甚至免费的方式供金融机构使用,便利金融机构对民营小微企业精准画像并提供全面、高效、价优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