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公布最新一批人事任免,涉及多个部门

2020年06月23日15:48

来源:濮阳日报

  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杜新军辞去濮阳市监察委员会

  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0年6月22日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法工委复〔2018〕5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杜新军辞去濮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6月22日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王延青为濮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郭智深的濮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

  李向前为濮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三)

  免去:

  王尚国、于爱江、江艳伟、陈辉的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任命:

  杨斌为清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于爱江为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景辰为台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

  赵子红的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向前为濮阳市监察委员会

  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0年6月22日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法工委复〔2018〕5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李向前为濮阳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0年6月22日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法工委复〔2018〕5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杜新军辞去濮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编辑:魏蔚

我来说两句 0条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