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结算:支持大商所开展债券作为期货保证金业务

2020年08月03日12:24

来源:中国证券网

  8月3日,据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消息,中央结算公司近日发布公告,支持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大商所)开展债券作为期货保证金业务。中央结算公司表示,该业务是中央结算公司继联合中金所在金融期货市场推出债券作为期货保证金业务后,将国际通行的债券作为期货保证金制度进一步拓展应用于商品期货市场。

  据悉,大商所的投资者、期货公司会员以及非期货公司会员,可使用托管在中央结算公司的合格债券,作为大商所各类交易品种的保证金,有助于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中央结算公司表示,债券作为期货保证金业务是中央结算公司担保品管理服务的一项重要创新。自2015年以国债期货为试点启动以来,经过多年完善和发展,业务持续平稳运行,业务规模增长迅速,形成较好示范效应。

  “此次债券作为期货保证金制度引入商品期货市场,对于维护债券市场以及期货市场健康稳定运行具有重大意义。一方面,有助于盘活债券资产,优化投资者资产配置效率,降低其期货交易成本,正向促进债券市场流动性及商品期货市场运行效率,提升市场机构参与业务的活跃度和积极性;另一方面,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债券市场与期货市场的联动联接,强化市场间基础设施的业务合作,通过合力创新,强化市场功能发挥,共同为支持金融市场和相关产业稳步健康发展做出贡献。”中央结算公司称。

编辑:陈梦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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