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出台政商交往若干具体问题行为指引 划清政商交往“红绿线”

2020年08月09日08:21

来源:河南日报

  □本报记者卢松本报通讯员燕凯

  政商交往如何“亲”“清”?济源示范区近日出台的《济源示范区政商交往若干具体问题行为指引(试行)》(以下简称《行为指引》),分别为公职人员、企业人员列出“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划清了政商交往的“红绿线”。

  《行为指引》具体明确政商交往的“九条正面清单”,规定在不触碰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的基础上,鼓励领导干部与企业家正常接触。明确提出公职人员“九不准”、企业单位“六不准”。

  济源示范区纪工委紧盯减税降费、支持实体经济、帮扶中小企业等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督促惠企政策落地落实。济源示范区纪工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工委副主任李治秀介绍,在调研中,发现基层干部和企业人员对政商交往有不少困惑和诉求,比如公职人员能否参加座谈会、茶话会等商务活动,服务企业时能否由企业提供工作餐等。“针对类似问题,我们一一给出清晰的具体行为指引。”李治秀说。

  《行为指引》明确提出,“公职人员应积极参加或组织正常的招商引资活动”,并具体阐述了参加企业、商(协)会举办的邀请业内专家、重要客商来济考察交流的陪同接待类活动,参加企业需要公职人员协助办理或一同外出的项目申报类活动等“九种情形”。

  “以前跟企业打交道,总想着避嫌,怕一不小心触碰到红线。”济源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示范区商务局局长卢向阳表示,“现在制定了详细的遵循标准,可以放心大胆地与企业交流,为企业排忧解难。”

  《行为指引》还规定,对在为企业服务中出于公心,没有为个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政策界限不明确等情形而出现工作失误或者过失的,最大限度地容错纠错。对此,李治秀表示:“营造宽容失误、敢于担当、锐意改革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鲜明导向,可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

编辑:梁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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