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院的文物照片竟出现在闲鱼上,“挂羊头卖狗肉”违不违法?

2020年08月24日17:37

来源:大河客户端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张弋

  “这算是最永久的照片了吧,好一个玉树临风的少年!”

  ▲信阳某考古工地出土的瓷片 图片来源:@河南考古

  日前,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官方微博@河南考古 晒出了一张刚出土的青花瓷残片,勾起了网友们的“芳心”,尽管是残片,但其表面的青花人物保存完好,依然栩栩如生。

  然而正是这样一件美好的文物,却惨遭闲鱼卖家“盗图”,在自己的货架上“公然兜售”。网友一片愤慨,“真不要脸,你倒是给我卖出一块啊!”

  问题1:为什么闲鱼卖家会盯上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的图片?

  为了搞清楚这张图片来源,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联系了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相关负责人后得知,这块青花瓷残片是出自于河南信阳的一处考古工地。随后,记者联系到了考古工地相关负责人武志江,武志江告诉记者,这是一块明晚期左右的青花瓷残片,出土于考古遗址的地层中。“不是古墓,也不是窑址,就是一处古人的聚集区。”

  那么,为什么这块残损瓷片会被闲鱼卖家盯上?当中有什么猫腻?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官博图片惨遭盗用

  河南省陶瓷文化研究会秘书长张保庆告诉记者,在收藏圈中,这种挂羊头卖狗肉是常有的事。张保庆说,其中一种是挂上真品图,然后自己购买,给自己刷单

  “还有就是挂真品图,卖假货或次品。当买家发现收到的藏品与原图不符要求退钱时,就进入了扯皮环节,卖家往往也只会退80%甚至更少的金额给买家,挣个差价,这张图片下次还能卖给其他人,往复获利。”

  至于为什么要盗用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官博的图片,道理就简单了:考古院的图片绝对是真品,能唬住人,买家不会起疑。

  听闻此事,武志江感慨道:“发图片的目的是为了宣传河南考古,没想到被人钻了空子,下次还是要谨慎一些,打个大水印。”

  今日,当记者搜索这位闲鱼卖家的账户时,该瓷片条目显示“卖掉了”。

  问题2:既然卖的不是文物,违不违法?

  有网友在微博评论区表示,卖真文物肯定是违法的,但卖家并不可能这的卖这块瓷片,所以不违法吧?带着问题,记者采访了河南中豫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峰杰。

  刘峰杰告诉记者,尽管“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不涉及犯罪,但依然构成了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据刘峰杰介绍,是否构成犯罪,有两个要素很重要,一是其否为文物,二则是涉案金额。“如果金额比较小,卖家买的又不是文物,则是虚假宣传,如果金额较大,则有诈骗嫌疑。如果卖家卖的是文物,那就触犯了刑法,就是犯罪。”

  因此,无论卖家是否真的存在买卖文物行为,都是违法的。

  问题3:有网友提出“购买”瓷片,能不能卖?

  有趣的是,在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原微博评论区,竟有网友希望购买这块瓷片,并留言“出吗兄弟?”他也因此遭到网友们回怼,“吃牢饭吗兄弟?”

  或许在这位网友看来,只有大件、有价值的文物才算的上文物,一块小小的碎瓷片价值并不高,是可以买卖的。这也从侧面说明了许多人的文物保护意识还很淡薄,仅仅停留在经济层面。

  ▲有网友提出想“购买”该瓷片,被众人回怼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其中第五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第三十四条中规定,考古发掘的文物,应当登记造册,妥善保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在第五十条规定了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取得文物的途径。

  也就是说,这位网友可以通过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等其他途径购买瓷片,但找国家文物单位“购买”,属实找错了对象。

  那么,类似被这位网友认为“没价值”的小文物,它的最终去向会是哪里?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一位文物考古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凡是经他们调查、发掘、采集的遗物,全部登记入库。


编辑:张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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