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被告单位相关负责人 积极出庭应诉尊重法律程序

2020年09月17日19:23

来源:河南法制报

  南阳市司法局局长出庭应诉

  促使问题从根本解决

  (河南法制报记者 王海锋 实习记者 刘震 通讯员 丁清凌)9月14日,刘某诉南阳市司法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在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开庭审理。南阳市司法局局长柴钧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原告刘某认为,2015年11月5日南阳市某公证处出具了虚假的公证书,于2019年向南阳市司法局多次投诉,并于2020年3月26日写了投诉书,邮寄到南阳市司法局,但一直未得到答复。2020年7月26日,刘某到该局反映某公证处违法乱纪情况,市司法局口头答复后至今没出具书面答复意见。故原告刘某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履行法定职责,对其邮递的投诉书处理结果予以书面答复。

  庭审中,双方在主审法官的引导下,就案件争议的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重点突出,体现了严格执行诉讼程序、平等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行政诉讼案件,但却有不凡的意义。”庭审结束后,该院行政庭庭长高广山介绍,该案由南阳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出庭,体现了被诉行政机关对法律的敬畏、对诉讼案件的重视、对法庭以及原告的尊重,是一场生动的司法实践。

  柴钧表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原告面对面平等交流,有助于促使一些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全市司法系统将更加自觉地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

  伊川县副县长出庭辩论

  真正做到“出庭又出声”

  (河南法制报记者 郭富昌 通讯员 王磊)“现在开庭!”近日,在伊川县法院行政审判庭,随着审判长手中的法槌落下,原告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伊川县政府和伊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公开开庭。与以往开庭不同的是,被告席上,伊川县副县长李伟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赵少峰出庭应诉。

  2019年底,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因不服伊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书,向伊川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20年2月,伊川县政府作出维持决定,后该公司提起诉讼。

  庭审中,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李伟东和赵少峰在认真听取原告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后,就被诉行政行为程序的合法性、法律适用的正确性等方面当庭发表了辩论意见,真正做到了“出庭又出声”。

  两名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在庭审中正式发声,不仅为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提供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展示了政府机关尊重法律、尊重司法的积极态度,也让老百姓感受到自己的诉求被重视,能促进矛盾纠纷的快速解决。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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