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起案子集中判决,山东一公司判赔双汇1300万元!

2020年09月19日09:23

来源:大河客户端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汇公司)系“2019年中国500强民营企业”、是河南本土成长起来的全球最大猪肉食品跨国集团,为农民增收、增加就业、稳定社会作出了贡献。不过,知名后就有被“冒名”的麻烦。1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新闻发布会,其中包括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XX公司、洛阳XX公司、河南XX实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不正当竞争系列案。

  1999年12月29日“双汇”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经过多年的市场培育,“双汇”品牌已经在中国食品行业拥有了较高的声誉。其研制开发出多款产品,销售区域包括北京、广东等23各省区市,深受社会公众的喜爱,同时也有多款产品被模仿。2019年双汇公司以山东XX公司、洛阳XX公司、河南XX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侵犯双汇公司商标权、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及包装装潢、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商品为由诉至法院,形成多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汇公司的商标权、知名商品包装装潢、外观设计专利权应受到法律保护。山东XX公司、洛阳XX公司、河南XX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侵犯双汇公司商标权、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及包装装潢、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商品的行为构成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经过法院的认真审理,自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依法对双汇公司与山东XX公司的9起系列案件作出判决,判决山东XX公司在9起系列案件中停止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赔偿双汇公司共计1300万元。经过法院耐心调解,促成双汇公司与洛阳XX公司、河南XX实业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共28起案件达成调解,顺利化解该系列案件。

  据介绍,通过对知名民营企业商标权、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及包装装潢、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依法保护,彰显了法院努力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法治环境的决心。通过依法判决侵权人赔偿权利人高额损失,体现了法院严格落实中央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精神。该系列案的处理对鼓励创新、促进知名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增强社会大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都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史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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