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读 | 守护母亲河,如何让那抹“检察蓝”更亮?河南检察这样做

2020年09月19日10:28

来源:大河网

阅读提示:中国美不美,关键要看山和水。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是关系民生的重要工作,如何为“人民的幸福河”保驾护航?9月15日下午,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河南省全面推行的“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方案。作为“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方案的重要一环,河南省检察院是如何守护母亲河的呢?

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一周年之际,大河网记者采访梳理了近年来河南检察在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作出的努力,通过文字记录河南检察官们为黄河生态保护奔波的感人故事,感受河南检察守护母亲河的责任与情怀,开启“守护母亲河”系列报道,细致描绘“新时代黄河大合唱”中那一抹亮眼的“检察蓝”。

大河网记者 宋向乐

近日,由新安县检察院7名检察干警组成的“保护母亲河检察官志愿公益行”小分队,来到石寺镇畛河新村进行回访。

目光所及,绿荫带雨垂垂重,一河草色伴鸟鸣,泥土的芬芳揉碎在水汽中扑面而来,与不远处的黄河交织成了一幅浓墨重彩的水墨画。然而,谁能想到,一年多前这里还是养殖场呢?

“因为治理成效好,我们这里不仅成为水源地保护区,今年还申请了湿地保护项目……”石寺镇畛河新村党支部书记郭清云指着不远处告诉大河网记者。在回访现场,新安县检察院与当地村委共同举行了志愿者签名活动,6名村干部和7名检察干警在志愿者队旗上郑重签名,并开展了保护黄河法律知识宣传和问卷调查活动,而这,只是全省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缩影。

大河网记者了解到,2019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共受理黄河流域公益诉讼问题线索886件,立案502件。其中,检察机关自行摸排问题线索417件,立案371件。

我省黄河流域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77件402人,提起公诉723件122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4件41人。去年,省河长办先后分三批向检察院移交的266件黄河“四乱”问题线索,现已基本整治到位;今年又分三批移交203件问题线索,目前正在积极有序办理中。

应运而生

从“独角戏”走向“大合唱”

2018年,水利部在全国范围内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省检察院敏锐把握契机,着眼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领导下,主动与黄委会、省水利厅等部门对接,倡议并发起沿黄九省区检察机关、黄河河务管理部门及各省河长办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

在“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针对管理中的短板和问题,省河长办、省检察院探索“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建立了河长、检察长协同决策机制和日常联络常态长效机制,以及“共建清单、迅速交办、联合整改、共同验收”办案协作机制,实行线索共查、联合督查、专项检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困难,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逐件“回头看”,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两手都要硬”

严厉打击犯罪与促进生态保护

“以前,拉沙子的大车天天过,把路面辗得坑坑洼洼,灰尘满天飞。”家住某地黄河滩区附近的村民说起拉沙车至今仍是一脸愤怒。

2019年6月至7月,张某某等6人在未办理任何采砂手续的情况下,先后四次在某市黄河湿地保护区范围内非法采砂89车,价值共计114955元。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经过检察官释法说理,6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在值班律师和辩护人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最终,经过审理,法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全部予以采纳,6名犯罪嫌疑人中,两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4人被判处刑罚。

“办案中,我们有效地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能,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取得了良好的办案质效。”洛阳铁检院检察官魏凯介绍,2019年11月28日,他们去现场查看,发现被要求恢复的土地均已达到复垦标准。

今年省检察院与省高法、省公安厅会签《关于实行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与省高法会签《关于实行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坚持司法为民原则,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办案质效,要求注重打击犯罪与促进环境保护并重,以恢复性司法理念为引领,推动建立黄河流域河南段生态司法保护长效机制。

创新路径

打通检察执法与生态修复“最后一公里”

惩罚只是手段,保护黄河环境、维护黄河生态才是目的。

省检察院、省河长办在黄河流域九省区率先建立了驻派检察联络员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无缝衔接。检察人员每周到联络办公室办公一次,通过开展业务交流,建立健全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联席会议制度、执法信息共享和案件线索移交等制度办法,形成保护水生态环境的工作合力。

随着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省检察院和省河长办在全国河湖“清四乱”标准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出台《河南省深入开展黄河“清四乱”工作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暂行标准》,确保河南“清四乱”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

“‘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为我们有效治理黄河污染、推进生态修复提供了范本,公益诉讼检察就是打通污染防护‘最后一公里’的桥梁。”省检察院韩振标介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做法肯定是不行的,必须统筹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推动惩治黄河环境破坏与推动生态修复、保障民生发展协调促进,才能实现多赢共赢,从根本上实现长治久安。

“河长+检察长”制运行成效更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将其写入《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地方立法的形式予以明确。

“注重打击犯罪与生态修复的有机统一是关键,我们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有力打击黄河生态环境污染的同时,力争实现环境整治、企业发展、民生保障多赢效果。”

韩振标告诉记者,随着专项行动不断深入,检察机关将持续加深与河长办合作,立足多部门联动,进一步构建“1+1+N”工作机制。河长和检察长继续发挥在“清四乱”工作中的牵头抓总作用的同时,新增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住建、农业农村及公安机关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共同奏好黄河生态保护大合唱。(线索提供:张叶青 赵海波)

编辑:梁倩文  审核 :新闻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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