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拟征地378亩!涉及3个村委会,补偿标准出炉

2020年09月30日17:48

来源:大河财立方

  【大河财立方消息】9月30日,商丘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方案通告,拟征收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张阁镇孙集村委会、孙小楼村委会、刘小庙村委会共25.2公顷(约合378亩)土地,作为商丘市2019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

  据悉,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商政〔2017〕52号)规定执行;社会保障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0号)执行。

  通告要求,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通告颁布之日(9月28日)起15日之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资产管理中心和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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