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原阳:检察院对信访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2020年10月20日15:19

来源:大河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强化检察机关释法说理效果,以公开促公正,10月14日,原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对正在办理的信访人李某某申请立案监督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听证。

  听证会由原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广华主持,原阳县公安局原案件承办人和原阳县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案件承办人对案件办理、事实证据情况进行说明,5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作为听证员参加本次听证会。

  信访人李某某系2004年2月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当事人,当时双方多人参与打架,双方均有人受轻伤,后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互不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公安机关作了撤销案件处理。一年后,信访人李某某以对方伤情鉴定存在问题为由,要求追究对方单方的法律责任及公安办案人员的渎职责任。多年来,信访人李某某就其诉求多头信访。

  原阳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信访人李某某的信访后,及时将该案转交第一检察部进行立案监督审查。第一检察部承办检察官在审查了全部案卷,核实了相关证据后,认为调解协议系双方自愿达成,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将案件予以撤销,信访人要求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及公安办案人员的渎职责任于法无据,其立案监督申请不能成立。为解开信访人李某某的心结,化解社会矛盾,原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此次听证会。

  为保障信访人的权利,充分听取了信访人的意见,听证员们围绕案件证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开展评议,一致认为信访人李某某的立案监督申请不能成立。(梁丽媛  原阳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娄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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