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刘广超 通讯员 魏鹏洋
10月22日上午9时许,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巡逻一中队执勤民警在323省道吴城超限站路段执勤时,透过车窗玻璃,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DV875*的大型普通客车过道站着几名乘客,有超员嫌疑。
在发现情况后,民警马上示意客车驾驶员靠边接受检查。经查,该车辆核载32人,实际载客34人,超员2人,属于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达20%的违法行为。
在交通法规面前,生命不能“挤一挤”,这一挤,挤走的就是安全,哪怕只超员一个人,那也是坚决不行。生命只有一次,没有下不为例!心存侥幸也许能带来一时的利益,但更多的却是超员载客带来的事故隐患!
在对该车超载人员进行了卸客转运后,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王某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