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布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结果 认定A级企业42家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2020年10月29日08:26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记者 刘杨)秋冬季是重污染天气高发季,如何积极有效应对?10月28日,大河网记者获悉,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全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结果,经企业自评、资料审核、现场核验、专家会审,逐级审核认定A级企业42家、B级企业310家、绩效引领性企业467家。

为什么要开展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

据大河网记者了解,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指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技术指南)要求,结合全省行业特点,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河南省2020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办法(试行)》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机械加工等13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指导各地市全面推行重点行业绩效分级,针对不同治理水平和排放强度的工业企业,科学精准分类施策,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

具体来看,优先对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影响突出的行业实施绩效分级。对新兴产业、战略性产业以及保障民生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减排措施,避免对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同时,规范和加强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分级,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实施精准科学管控。

此外,鼓励重点行业企业参与绩效分级,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对被评为A级企业、引领性企业和符合绩效先进性指标企业,纳入河南省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做到“无事不扰”。

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结果如何运用?

大河网记者获悉,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结果用于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被评为A级和绩效引领性的企业,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采取“以限代停”“降负荷”等方式,尽量减少对企业的扰动;C级企业采取“以停代限”方式,停产一定比例生产线或设备,与B级企业减排措施拉开差距,鼓励提标改造;D级企业采取停产方式,部分行业由于行业特性仅停产一定比例。

同时,可用作实施季节性生产负荷调整,绩效评定达不到A级、B级的煤制氮肥、制药、农药、炼油与石油化工企业,秋冬季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3月31日,进行季节性生产负荷调整,对主要涉气工序实施限产20%~30%。

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结果还可以合理确定保障类企业,保障类企业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按照国家及省技术指南中相应行业绩效等级有关规定采取管控措施。重点行业范围内的保障类企业,须达到B级及以上绩效分级或引领性指标水平;河南省13个行业范围内的保障类企业,须符合绩效先进性指标。保障类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仅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如超出允许生产经营范围、保障类工程未做到绿色施工相关要求的,一经发现,立即移出保障清单。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名录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监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企业评定等级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有权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举报。省生态环境厅将依托环保督查、专项核查、日常执法等,对已评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企业实际生产活动水平等不符合相应绩效指标要求的,经审核认定进行降级处理;环境问题突出的,按最低等级处理。

附: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结果的公告_通知公告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编辑:臧小景  审核 :新闻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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