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丨冒充女性网络交友 男子挥霍“男友”44万

2020年11月04日18:48

来源:北京头条客户端

  11月4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获悉,北京石景山法院审结了一起宁某冒充女性与小王(化名)建立恋爱关系并骗取大量财产的案件。该案中,宁某骗取小王财物共计44余万元。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宁某有期徒刑八年。

  据了解,2018年10月,宁某冒充女性并化名欧阳某某,与被害人小王通过网络游戏平台结识,并建立“男女恋爱关系”。2018年10月至2020年2月间,宁某通过虚构家庭背景、编造虚假事由等方式,骗取小王给其转账、为其购买物品,并使用小王的微信、支付宝、京东商城等账户进行个人消费,共骗取小王44万余元,均已挥霍。

  2020年6月5日,宁某于上海市宝山区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民警从宁某住所内起获手机、平板电脑、手链、手表等物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随着信息网络平台的日益发展,网络交友已经成为人们开展社交的重要途径之一,但是由于虚拟网络的不确定性与虚拟性,犯罪分子极易利用其中的安全漏洞,采取一些技术手段虚构身份信息甚至改变性别,以建立亲密关系的方式赢得被害人的信任,从而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因此,在进行网络交友时应当保持足够的谨慎,不可轻易信任他人并注意保护好个人的隐私及财物。

  内容来自北京头条客户端

编辑:魏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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