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记者何永刚通讯员边丽娜
“非常感谢吕峰法官,感谢他耐心主持我们这个案子,公平公正办案。”10月30日下午,被执行人巴某来到宁陵县法院交执行款,对执行法官吕峰感谢不已。
“真是太谢谢你们了,实实在在为我们老百姓着想。”申请执行人吕某收到了第一笔执行款,对案件也十分满意。
2017年2月,巴某以经营生意急需资金为由,向吕某借款7.5万元,并约定利息。2018年,巴某给付利息1.3万元,后一直没有归还欠款。吕某将其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巴某还是没还钱。
执行法官吕峰把案卷研究了几遍,又找双方当事人和村干部了解情况得知,巴某不是不愿归还欠款,而是家中发生变故,无力归还。吕峰告诉巴某,躲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又找到吕某,耐心劝解。最终,吕某同意不要利息,由被执行人巴某的一名近亲属作担保,双方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