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年底,河南开展安全生产异地督导执法检查

2020年11月11日21:1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政务记者 张磊 孟媛)11月11日,大河网政务记者获悉,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近日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异地督导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异地督导执法检查。异地督导执法检查具体怎么做?请跟随政务记者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检查对象和内容是什么?

《方案》指出,重点督导检查17个省辖市人民政府和济源示范区管委会所辖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异地督导执法检查将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执法、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等方面开展督导检查。

执法检查分为哪几个阶段?

异地督导执法检查工作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即日起至12月15日,重点对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对相关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第二阶段为12月15日至12月20日,由各检查组组长单位牵头组织力量对异地督导检查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开展检查。

第三阶段为12月20日至12月30日,对第一、二阶段异地督导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逐一核查。

执法检查采用什么方式进行?

《方案》要求省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制定异地督导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评定细则以及执法检查表。各地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异地督导执法检查工作组,按照要求开展异地督导执法检查。

异地督导执法检查采取规模相当的省辖市包省辖市的方式开展,实行组长负责制。省安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开展督导执法检查培训,把握工作重点,统一工作标准,保证督导执法检查的质量和效果。

《方案》要求对每个县(市、区)执法检查企业应在10家以上,各地安委办统筹安排异地督导执法检查力量,确保异地督导执法检查组人员组成、专业结构满足工作要求。对各县(市、区)异地督导执法检查组应按照业务骨干3人+专家组成。对企业执法检查必须按照“逢进必考、异地执法、属地办案”的要求,严格落实三项制度,采取“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全面实施线上执法检查。

据了解,异地督导执法检查将对各省辖市(示范区)进行排名并通报全省,结果将作为各地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要参考。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督导执法检查要坚持较真碰硬,把“三铁”要求贯穿异地督导执法检查全过程、各环节,把能不能发现问题、敢不敢揭露问题作为衡量异地督导执法检查质量的标准,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严格按照执法要求等进行评判和检查。


编辑:郭同欢  审核 :新闻总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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