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腿脚不便鲁山县司法局派人上门办公证

2020年11月19日07:47

来源:大河网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李红汛通讯员乔新强王新华

  本报平顶山讯“你们大老远地跑过来,叫俺老婆子说啥感谢话好呢。”11月16日,在鲁山县下汤镇新街村,89岁的老太太魏珍,向县司法局工作人员李蕴博等人感激地说道。

  原来,魏珍的儿子膝下有一个男孩,老太太很疼爱这个孙子。魏珍的儿子于2018年不幸去世,生前遗留房产一处,按照法律规定,魏珍也有继承份额的权利,但魏珍老人决定把自己的份额留给孙子,同时又担心自己百年以后其他子女间出现纠纷,考虑再三后,老人决定办理公证事项放弃继承权。但由于魏珍老人年纪大,腿脚不便,鲁山县司法局公证处就指派工作人员上门给其办理公证手续。

  据了解,为弘扬尊老、敬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鲁山县司法局公证处近段时间,在全县广泛开展公证法律服务敬老活动,提高公证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满意度。

  公证处在鲁山县司法大楼一楼大厅张贴微信公众号,积极推进在线服务,当事人可以通过公众号了解公证事项的申请条件等;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公证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为老年人讲解《公证法》《继承法》等法律法规,提供遗嘱、继承权、赡养纠纷等老年人普遍关心的法律方面的咨询和解答,让老人们近距离了解公证办理的事项和流程,进一步扩大了公证法律服务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

  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申请办理公证的,鲁山县公证处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出证,实现让老年人“最多跑一次”;为全县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申请办理遗嘱公证的,免收公证服务费用,办理其他公证的,减收公证费用;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申请公证的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为老年人免费提供公证法律咨询;为“五保户”、孤寡老人免费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在办事大厅配备适老用品或由专人引导和协助,为老年人接受公证法律服务提供便利,让老年人感受到来自公证行业的温暖。

  截至今年10月底,鲁山县司法局公证处共办结各类公证事项848件,办理上门公证事项48件,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免公证费用30440元。

编辑:魏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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