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七人不养老 法官巡回“晒家风”

2020年11月19日08:40

来源:河南日报农村版

  11月5日,淅川县人民法院上集法庭在辖区刘家台村挂起国徽、摆上桌椅,巡回开庭审理了一起涉7名子女不赡养七旬老母亲的案件。

  原告王某共生育2个儿子、5个女儿,现居住在某养老院。其体弱多病,经常需要住院治疗,因7名子女不愿照顾,老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庭判令7名被告支付每月生活费用1800元。王老太太因行动不便,委托其哥哥王某代为出庭。

  法庭上,出庭的5名被告互相指责,争吵不休。“我知道你们都有自己的‘难处’和‘苦衷’,但事已过去,老人毕竟养育了我们。赡养老人不仅是子女应尽职责,更是做人本分,我们都是做父母的人,也都有老的那一天,更应知道父母的不易。兄妹间要互相理解包容,不能相互推诿观望,应从自身做起……”马华强法官在归纳了双方的争议点后,结合当前全县正在开展的“两弘扬一争做”活动,倡导全社会共同营造孝老爱亲、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崇德向善的深厚氛围,以好家风家训带来好民风政风。

  经过法庭两个多小时的劝解、教育,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原告王某住养老院期间的每月1800元花费,由其中6个子女轮流承担。每年,被告孙某伟自愿承担4个月的费用,孙某军自愿承担3个月的费用,被告孙某爱自愿承担2个月的费用,其他三名被告各承担1个月的费用。(赵晖 张长海)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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