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首例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2020年11月19日08:46

来源:河南法制报

  (河南法制报记者 程玉成 通讯员 徐广宇)近日,由周口市检察院提起诉讼的该市首例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周口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2019年7月,李某夫妇为防止鸟类叨啄桃树果子在禁猎期、禁猎区内,在其承包经营管理的桃园内违法架设捕鸟粘网,导致29只野生鸟类死亡,其中包括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鹿邑县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李某夫妇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今年5月,周口市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时发现,李某夫妇虽然已经受到刑事处罚,但其违法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且利益受损状态正在持续,符合民事公益诉讼立案条件。该院查明了两名被告应承担的侵权责任,依法履行诉前公告程序后,向周口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两被告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公开赔礼道歉。

  庭审中,检察官围绕侵权行为、损害后果、赔偿数额等焦点问题,逐一举证质证,对被告代理人提出的意见一一作出回应,并从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关系、保护私有财产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等方面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

  公益诉讼起诉人指出,提起这起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主要是为了警示和震慑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提升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携手共建生态文明。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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