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明确紧急情况先救治后收费等

2020年11月26日07:42

来源:河南日报

  □本报记者卢松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强调要“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社会建设水平”。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11月25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我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300多万人享兜底

  我省于2014年出台《河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城市低保对象40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89万人、特困人员50万人;全省剩余35.3万未脱贫人口中,通过低保、特困等政策兜底保障了92%。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党培红介绍,刚刚出台的《实施意见》细化明确了6个方面18项重点任务和具体改革措施,着力提高全省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在政策创新方面,主要推动以生活保障为主向生活保障和服务保障并重转变,推动以兜底保障为主向兜底保障和急难救助并重转变,推动以家庭保障为主向家庭保障和个人保障并重转变,积极对接困难群众多样化救助需求,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权益。

  紧急情况先救治后收费

  医疗救助制度是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内的一个专项救助制度,更是三重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今年10月底,医疗救助基金共资助困难群众参保594.11万人,资助金额5.49亿元;医疗费用直接救助250.72万人次,救助金额13.39亿元。

  《实施意见》明确,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细化身份不明确和无力支付相应费用患者的认定方法,缩短审核时间。省医保局二级巡视员贾晓云表示,将认真落实好《实施意见》,对困难群众统筹实施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树立底线思维,重点夯实医疗救助托底能力,不断健全并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协助民政、扶贫等相关部门建立救助对象的精准识别机制,科学界定救助范围,合理确定救助标准,精准实施分类救助,稳步提高救助水平。

  受灾人员救助早安排

  寒冬已至,我省将如何开展受灾人员救助?省应急厅救灾和物资保障处二级调研员马占魁表示,全省应急管理部门在救助过程中做到“三个优先”,即受灾的优抚对象优先、受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受灾的民政救助对象优先,确保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今年我省倒损房屋较多,对局部地区来说恢复重建任务量比较大。”马占魁介绍,全省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早安排部署今冬明春救助工作,并要求有恢复重建任务的市县科学谋划、精心制定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编辑:史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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