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房琳
刚刚,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灵宝市公安局获悉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缓解交通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灵宝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20年12月6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灵宝市主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制。
具体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黄河路以东、五龙路以南、富士路以西、车站路以北主城区环线范围以内所有建成城市道路。(不包括黄河路、五龙路、富士路、车站路)
二、限行时间
自2020年12月6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每日7:00——20:00实施限行。
三、限行规定
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 )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 、6 、8 、0 )在双日上路行驶。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新能源汽车[含纯电动机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公交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车和学校校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 园林、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勘查、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道路养护等专用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视频监控抓拍、交警流动执法车及民警路检路查、群众举报等方式,予以纠正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