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快钱”挣不得 社旗法院开庭审理一起17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

2020年12月11日10:33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记者 生俊东 通讯员 王新兵)卖一张自己的银行空卡就能赚数百元钱,听上去诱不诱人、动不动心?如果有人找你来做这样的“好”生意,你可要小心了。

12月7日,社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17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被告人中年龄大的已过花甲之年,最小的还不满20岁,他们来自不同的地域,操着不同的口音,却都做起了买卖银行卡的“生意”,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便利,结果共同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陈某是刚毕业的00后大学生,最近却摊上了大事,一切要从接到朋友李某的一个电话说起。李某在刷微信朋友圈时,一个昵称“情浅缘深”的好友发布收购银行卡的信息,让他怦然心动。“零成本高收益,只要办理一套银行卡、U盾、电话卡,数百元轻松到手。”李某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好朋友陈某,并拉拢陈某一起入伙。于是他们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办理银行卡(含银行卡、绑定手机卡、U盾、K宝等),并以每套500元至600元的价格出售给“情浅缘深”。不用投资就能轻松赚到不少钱,陈某干劲十足,他又主动联系认识的朋友廖某、李某某,鼓动他们办理银行卡并出售给李某,每张银行卡李某给予陈某100元介绍费。    

无独有偶,想走捷径发大财的不仅有二十来岁的小伙子们,也有已经进入花甲之年的老年人。六零年出生的王某花已退休十年,正是含饴弄孙,享受天伦之乐的年纪,某日,王某花在微信朋友圈看到出租银行卡可以挣钱的信息,于是她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把银行卡出租给李某,果不其然王某花月底按期收到了租金。

“办理银行卡,就可以轻松来钱,竟有这等掉馅饼的好事。”当王某花把这个“赚快钱”的好消息分享给同龄的朋友们时,他们还将信将疑。但很快,他们也开始尝试着办理银行卡向外出租,王某花扣除100元好处费后支付这些同龄人300元,从中获利共计20000余元,被出租的银行卡被银行冻结后,王某花还多次联系开卡人以注销重办的方式将卡内赃款取出。

“不少人缺乏法律意识,为图几百元的蝇头小利,将个人办理的银行卡、电话卡等出售、出租给他人,他们的这些行为恰巧为电信诈骗、洗钱等经济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秩序,对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严重威胁。”法庭辩论终结后,主审法官闫宗淼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最后,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评议,该案将择期宣判。

近年来,随着微信及各种APP的普及,网络赌博作为新型的赌博方式,快速在各种APP上蔓延。许多不法分子觅得“商机”,在该案中,被告人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仅仅是推广APP或者租赁个人银行账号供他人使用,并没有直接参与到犯罪中去,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俗话说:“天上掉馅饼,地上必有坑”。在此,社旗法院提醒大家,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切勿贪图蝇头小利,时刻保持警惕,增强守法意识,远离网络犯罪。


编辑:姜秋霞  审核 :聂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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