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辉县市纪委关于对水利局石门水库灌区管理处处长王秋岭等人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通报
2019年6月,水利局石门水库灌区管理处党支部书记兼处长王秋岭,为防止库区施工遗留的导流钢管埋藏水下导致浪费,经请示局领导同意后,将挖钢管工程交予上八里镇石门店村村民牛某某实施。牛某某在挖钢管期间发现库区内一处花岗岩质量较好,2020年1月13日开始,在未办理开采手续、未告知石门水库灌区管理处情况下,每晚进行非法采矿。直至1月15日,库区值班人员才发现牛某某非法采矿情况,向王秋岭汇报后,王秋岭安排人员到牛某某家中通知其将工程机械撤走。通知后灌区管理处对后续情况未再关注,未再采取措施进行督促落实制止或相关补救,亦未向水库大坝主管部门报告。此后,牛某某未将工程机械及时撤出并继续进行非法采矿。1月18日,辉县市非煤矿产资源专项治理联合指挥部当场查获非法采矿人员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经鉴定:牛某某盗采花岗岩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为人民币约50万元。辉县市公安局对牛某某非法采矿刑事立案侦查。
王秋岭身为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不正确履行水库大坝安全保卫职责,对危害水库大坝安全行为制止不力,致使水库大坝存在安全隐患、国家利益遭受损失,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石门水库灌区管理处副处长王黎明,党支部委员王永广、党支部委员兼工会主席杨明绍,三人作为值班领导,未按规定督促值班人员姚树慧巡察水库大坝,未发现牛某某在库区内非法采矿问题,对此,王黎明、王永广、杨明绍、姚树慧负直接责任。
2020年9月,王秋岭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和政务撤职处分;王黎明、王永广、杨明绍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0年10月,姚树慧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警示教育】
王秋岭、王黎明、王永广、杨明绍、姚树慧作为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反映其工作中存在严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该案例也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不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服务市委中心工作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查摆问题,推动党员干部作风大转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监督重点,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核查问题,精准执纪问责,确保整治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