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马千惠
春节临近,郑州市进口冷链食品物流增大,集中监管仓投入使用在即,监管工作迎来新的挑战。
1月11日,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组织召开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工作电视电话推进会,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力度,督促郑州市市场开办方、第三方冷库、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自身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网格化责任制实现责任明确到人,加大违法行为惩治工作力度。
没有海关报关单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进口货物一律不得入郑
郑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表示,1月20日起,要结合监管工作模式的变化,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布的通告告知到每一个企业商户,严明没有海关报关单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进口货物一律不得入郑。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村地区小冷库,做到一户不漏,排查到位。
建立购销台账,购买进口冷链食品要实名
对于郑州市市场开办方、第三方冷库、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市场监管部门将督促其落实自身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企业严格实行专人管理、专柜销售、专库存放的“三专管理”,如实建立购销台账,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实名制,确保能够做到去向可查。
要求摸清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企业底数
会议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网格化责任制,责任明确到人,确保做到不漏“一街一区、一镇一村、一库一人”,摸清市场监管领域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企业的底数,即:
使用进口冷链食品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进口冷链食品批发市场、批发销售者、食品超市、小经营店,采购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餐饮服务经营者、企事业单位食堂、中央厨房、集中供餐经营者等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底数。
非食品生产经营者进口冷链食品贮存(冷库)服务提供者底数。
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贮存(冷库)服务提供者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底数。
建档造册、填写表格、及时更新,没有在“郑冷链”注册备案的企业和冷库不得销售、存放、使用进口冷链食品。
走私进口肉品、未如实记录购销台账?罚!
河南商报记者从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未来,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违法行为惩治工作力度,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无合法来源、走私进口肉品、非法储存进口冷链食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未经检验检疫、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未如实记录购销台账等违法犯罪行为,查处一批、曝光一批,有效震慑犯罪分子嚣张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