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8日政协第十二届河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二届河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同意接受政协第十二届河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马葆青、冯玉梅(女)、李翔、李柳身、李智民、李德才、杨丽萍(女)、杨京伟、张利芳(女)等9名同志辞去常务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政协第十二届河南省委员会全体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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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9日07:36
来源:河南日报
(2021年1月18日政协第十二届河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二届河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同意接受政协第十二届河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马葆青、冯玉梅(女)、李翔、李柳身、李智民、李德才、杨丽萍(女)、杨京伟、张利芳(女)等9名同志辞去常务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政协第十二届河南省委员会全体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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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史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