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月25日,周口市发改委批复称,原则同意实施周口市中心医院心脑血管及呼吸疾病综合楼建设项目。项目承办单位为周口市中心医院。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昌大道南侧、经四路东侧。
项目总投资3.4亿元。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外,其余资金由市财政投资。
下附全文: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周口市中心医院心脑血管及呼吸疾病
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周口市中心医院:
报来《关于呈报周口市中心医院心脑血管及呼吸疾病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周中心医字〔2021〕1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周口市区域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进卫生健康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完善区域间医疗资源配置,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享有高品质卫生健康服务的需求,原则同意实施周口市中心医院心脑血管及呼吸疾病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承办单位为周口市中心医院。
二、项目建设地点: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昌大道南侧、经四路东侧。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面积23750㎡,新建心脑血管及呼吸疾病综合楼1栋,设置床位495张,总建筑面积40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500㎡,地下建筑面积11500㎡。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科研用房建筑面积3500㎡、病房建筑面积20464㎡、医技用房建筑面积3286㎡、保障用房建筑面积1250㎡,购置医疗设备457台(套),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电力、消防等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4000万元。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外,其余资金由市财政投资。
五、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采取的节能措施,做到合理使用和节约使用能源。
六、同意项目法人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环节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和备案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请据此批复,抓紧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