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结!事了!人和!

2021年02月10日08:21

来源:河南法制报

  □河南法制报记者 孙梦飞 通讯员 屈琳琳

  2月2日8时,西华县检察院门口来了5名群众。他们将两面写着“为民解忧廉洁公正”“热心为民廉洁公正”字样的锦旗送到该院第四、第五检察部办案检察官的手中,并致以深深的感谢。

  为首的人叫王涛(化名)。两个月前,他曾来过该院信访接待大厅。那时的他与此时简直判若两人。

  当天,在信访接待大厅接访的是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刘新建和第五检察部主任邹建功。看到王涛神情恍惚、面色沉重,情绪非常激动,刘新建和邹建功忙起身相迎,并送上茶水。经初步了解,检察官得知,王涛是该县西华营镇某村村民,此行是为一起民事执行案件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2019年11月12日,王涛的妻子、儿子被该县聂堆镇某村村民刘正(化名)酒后驾车撞倒后当场死亡。西华县法院依法判处刘正有期徒刑5年,并民事赔偿王涛130万余元。刘正服刑后,其家人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并四处躲避。西华县法院虽用尽了执行措施,但王涛仍未得到任何赔偿。后王涛便来到检察院申请监督。

  听了有关该信访案件的汇报后,该院检察长郑清朝非常重视,当即作出批示,要求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鉴于案情重大,刘新建主动要求承办此案。办案过程中,刘新建及其办案团队调阅了法院的审判卷宗和执行卷宗,因肇事人刘正已被判刑,无能力赔偿,其家庭也非常困难,家人因无能力赔偿而四处躲避,致使此案无法执行。王涛没有得到及时的心理安慰,已产生厌世情绪,一旦处理不当,王涛可能会走向极端。

  在这种情况下,刘新建及其办案团队首先对王涛进行心理安慰,从事实、法律、人情、亲情等方面反复对其进行心理疏导、人生指导。在办理此案的两个月时间,办案人员每天都与其沟通,逐步使王涛恢复生活信心,走出失去亲人的痛苦;同时,多次到肇事人及被害人所在乡、村,与乡、村有关负责人共同做好双方思想工作,防止出现极端事件。

  办案检察官两个月的辛苦终于结出硕果。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肇事方的家人多方筹措了30万元赔偿给王涛。经与县政府、县委政法委汇报协调,对被害人及其家属申请困难司法救助17万元。通过办案检察官两个月的不懈努力,2021年1月29日,在部分人大代表的见证下,双方达成谅解协议,此案执行和解,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此案的办理,成功化解了一起可能‘民转刑’的严重案事件,消除了重大社会隐患,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办案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周口市人大代表崔金力说。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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