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危害人体健康物质 违规烧鸡店被罚10万元

2021年02月26日12:52

来源:河南日报农村版

  2月23日,叶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一烧鸡店作出了10万元的行政处罚。据悉,这是该局对县域内烧鸡经营店开出的第二张10万元罚单。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保障食品安全,叶县市场监管局采取抽检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努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能够吃得安心、吃得放心。

  1月16日,该局在市场整治行动中,发现辖区内一烧鸡店料包中添加了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执法人员立即对上述物品实施了行政强制措施。

  烧鸡销售量大,食用人群广。如果添加了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烧鸡流入市场,将会影响许多家庭饮食安全。叶县市场监管局迅速对该烧鸡店进行调查取证。经查,该烧鸡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叶县市场监管局对该烧鸡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予以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已主动上交。

  叶县市场监管局在此温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若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马相山许文鹏)

编辑:臧小景

我来说两句 0条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