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执笔核案”到执槌审案 灵宝市法院领导审案成新常态

2021年03月01日21:18

来源:河南法制报

  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田伟民席静)随着法槌声响,灵宝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白旭春宣布:“现在开庭!”2月25日,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刑事案件。

  2020年10月8日,万某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行驶至某石材厂门前路段向右靠边停车时,与行人白某发生碰撞,车辆受损,白某受伤。事故发生后,万某积极抢救伤者。10月16日,白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白某系重度颅脑损伤死亡。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万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万某接到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灵宝市公安局接受调查。同年12月24日,万某家属与被害人白某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赔偿款已全部履行,白某家属出具谅解书,对万某予以谅解。

  该案系一起典型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涉民生案件,白旭春独任审判。白旭春仔细翻阅案卷材料,制定庭审提纲,为庭审做足准备。整个庭审过程秩序井然、规范高效。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万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万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据了解,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灵宝市法院领导带头审案成为常态,从“执笔核案”到执槌审案。此次院长带头审案,敲响了2021年该院领导审案第一槌。

编辑:臧小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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