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拟出台机动车停车收费新规 三类区域全部按时阶梯式收费

2021年03月01日21:44

来源:顶端新闻·大河报

  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 刘瑞朝 郭兵 文 白周峰 摄影 实习生 祁则铭

  一类区域、二类区域、三类区域全部调整为按时计费,夜间道路内停车位免费停放;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标准在所在区域收费标准基础上减半;公办医院按所在区域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收费。

  3月1日,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从郑州市政府了解到,《郑州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一类区域范围扩大至2011年办法中的二类区域,将二类区域范围扩大至三环(北边沿扩大至三全路)。

  【区域】一类、二类区域范围扩大郑州机场、郑州火车站、郑州高铁站单独审批

  大河报记者了解到,和2011年的办法相比,新办法区域划分范围进行了扩大,将一类区域范围扩大至2011年办法中的二类区域,将二类区域范围扩大至三环(北边沿扩大至三全路)。

  具体来说,一类区域范围是中州大道-未来路、航海路、桐柏路、农业路围合区域以及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以内区域(均含本道路)。

  二类区域范围是东三环、南三环、西三环、三全路、中州大道、北三环围合区域(均含本道路,除去一类区域)。

  三类区域范围是除去一类、二类区域以外的城区其他区域。

  郑州机场、郑州火车站、郑州高铁站和实行政府定价的旅游景点公共停车场(所)收费标准单独审批。

  大河报记者注意到,一类区域范围和二类区域范围基本上是目前郑州市城市建成区的二环和三环区域。

  【一类】夜间道路内停车位白天计时收费夜间免费停放

  和以前的办法相比,新办法中三个区域白天收费方式全部调整为计时收费,老办法中只有一类区域白天收费方式是计时收费,其他区域均是计次收费。

  其中一类区域,分为道路内停车位收费、道路外地面公共停车位收费和道路外地下公共停车位收费三种。

  道路内停车位收费,白天,首小时4元,第二小时、第三小时每小时2元,第四小时起每小时4元。夜间,道路内停车位免费停放。

  道路外地上公共停车位收费,白天,首小时4元,第二小时、第三小时每小时1元,第四小时起每小时3元。夜间,10元/次。

  道路外地下公共停车位收费,白天,首小时4元,第二小时、第三小时每小时1元,第四小时起每小时2元。夜间,10元/次。

  【二类】道路内停车位实行按时计费拟不再按次收费

  二类区域,道路内停车位收费,白天,首小时4元,第二小时、第三小时每小时1元,第四小时起每小时3元。夜间,道路内停车位免费停放。

  道路外地上公共停车位收费,白天,首小时4元,第二小时、第三小时每小时1元,第四小时起每小时2元。夜间,5元/次。

  道路外地下公共停车位收费,白天,首小时4元,第二小时起每小时1元。夜间,5元/次。

  【三类】道路内停车位白天按时收费夜间供车辆免费停放

  三类区域,道路内停车位收费,白天,首小时2元,第二小时、第三小时每小时1元,第四小时起每小时2元。夜间,道路内停车位免费停放。

  道路外地上公共停车位收费,白天,首小时2元,第二小时起每小时1元。夜间,3元/次。

  道路外地下公共停车位收费,白天,4元/次。夜间,3元/次。

  【说明】20分钟内免收费用晚20时至次日早7时执行夜间收费标准

  根据上述规定,一类、二类、三类区域白天均实行按时计费。那么,时间该如何确定?

  根据办法,机动车在停车场(所)停车20分钟(含20分钟)以内,免收费用。停车超过20分钟开始计费,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每天早7时00分至20时00分执行白天收费标准,晚20时00分至次日早7时00分执行夜间收费标准。跨早7时00分、晚20时00分的,按照每个时段的收费标准累计收费。

  【规定】新能源汽车收费减半配有充电设施停车场只收取充电服务费

  根据办法,执行公务的部队、公安、消防、救护、环卫清洁、市政、救灾抢险和殡葬服务等车辆免收费用。

  设置有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设施的停车场(所),在充电时间内对已收取充电服务费的新能源汽车不再收取停车费。

  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标准在所在区域收费标准基础上减半。

  政府机关办事大厅配建的停车场(所),执行省、市政府关于工作时间免费停放的规定。

  【变化】公办医院按所在区域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收费

  最近几年来,大河报一直关注医院周边区域的停车难、停车贵、乱收费问题。医院周边区域的停车需求大,但公共空间有限。那么,在医院周边停车,是否按照上述规定收费?

  对此,办法明确规定,公办医院按所在区域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收费。为方便群众就医,各公办医院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院机动车停车优惠措施。

  【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停车收费在区域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20%

  办法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价格管理形式。

  对少数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一是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二是重要交通枢纽配套停车设施:包括机场、车站、码头、城市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换乘站等。三是经授权的部门、机构依法施划的路内停车泊位。四是其他可纳入定价管理的停车场所。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停车设施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

  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设施,新办法添加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停车设施实行政府指导价,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在所在区域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20%,下浮不限”。

  【观点】新规将如何缓解停车难问题?

  郑州目前的汽车保有量已经超过450万辆,但是郑州市的城市道路资源和公共停车资源并没有随比例增加,因此,在郑州市交警三大队车站中队中队长王杨看来,通过扩大一类和二类的停车区域、阶梯收费的方式来调配盘活停车资源有其积极意义。

  王杨介绍,以郑州火车站地区为例,每逢节假日以及银基等商圈进货高潮期,各种路面以及地下停车位从上午9点半开始就一位难求,停车资源非常紧张。“停车收费杠杆的最终意义在于让驾驶员养成一个良好的出行习惯。比如去火车站接人,即停即走,20分钟内免费;去商场购物,可以采用4+2(汽车+共享单车等绿色出行)方式出行;在核心区域办事,办完即走,让核心区域停车资源高效利用起来,否则就要付出更高的出行成本。由此我们的市民也能更好地适应汽车化时代。”王杨说。

  河南省政协委员、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挂职副院长刘哲认为,该意见稿有利于缓解郑州停车难,但是也存在以下三个问题值得商榷。“首先我觉得这个收费标准是不是有点高了,例如一类区域道路内停车位白天首小时收费4元,以后梯次递增,照此标准,一个上班族每天在一类区域停车8小时,需要支付28元停车费,这对普通人来说是笔不小的开支。且意见稿没有规定收费上限,这是否合理?”刘哲介绍,据他所知,湖北省省会武汉给机动车停车收费规定的上限是25元每天。

  “其二,出台征求意见稿说明充分尊重了公众意见,但是在实施新规前,是否应该举行价格听证会,公布涨价依据,听取各方意见,在多方利益主体的共同参与下,达成价格共识。”刘哲说,此外,停车收费上涨后,能否公布收费去向?是否都用在改善城市交通状况上了,建议对公众有个交代。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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