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十三五期间,河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高质量发展,在“三农”(乡村振兴)、制造业、城市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交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文化传承创新、教育、生态环境治理、社会治理等环节取得重大突破和创新。回望“十三五”,畅想“十四五”,大河见证,豫来豫好。
大河网记者 宋向乐
黄河宁,天下平;黄河清,国运兴。守护黄河,就是守护中华民族的根和魂,就是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河南检察机关牢记总书记嘱托,以深化“河长+检察长”制改革为抓手,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逐步迈上新的台阶,流域展现出一幅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业兴的壮美画卷。
从单兵作战到协同作战,去年收到相关线索6000余件
“污泥一运走,我们老百姓心里也敞亮多了。”近日,在位于河南省淇县某村的南水北调干渠附近采访时,该村村民张大爷指着不远处的一片树林对记者说。
2020年3月,淇县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普法进乡村活动时接到群众反映称,该县某村南水北调干渠两侧保护区范围内堆放着大量污泥,散发着阵阵恶臭,严重影响南水北调水系安全及周边居民生活。
在收到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后,当地有关部门责令涉事企业停止非法行为、清理固体弃物、恢复土地原貌,同时,对涉事企业罚款3万元。
目前,涉事企业已将1200余吨固体废弃物清理完毕。
“这个案件是我们与生态环境部门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监督活动中发现的线索。”河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罗瑞介绍说,以前“河长+检察长”制仅仅是检察机关与河长办的协作,而今已扩展为检察机关与河长制成员单位的全面协作
这种协作机制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据罗瑞介绍,2020年,在省河长办移交案件线索的基础上,自然资源部门主动移交案件线索50件,生态环境部门移交问题线索6000余件。
全省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成为河南重大改革事项
“我们在与相关部门和省区联合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就认识到,检察机关仅与河长办开展协作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调查配合等方面,检察机关需要与承担各行政执法职能的河长制成员单位全面协作。”河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韩振标说。
为此,该院与省河长办共同建议将“河长+检察长”制纳入重大改革事项,经报省委研究同意,最终将“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纳入2020年度河南重大改革事项,并于2020年9月7日正式印发了《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方案》。
不仅如此,河南检察机关还主动与山东检察机关联系,豫鲁两省黄河沿岸的濮阳、济宁、泰安、聊城、菏泽5市11县区检察院健全和完善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这种省际协作不但实现了信息互通、经验共享和制度衔接,更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大了司法力度。”罗瑞说。
文物保护、滩地拆迁都属于涉黄河公益诉讼案件
作为大运河文化带上的耀眼明珠,“孔子入周问礼碑”承载着独特的历史背景,具有极其重要的文史科研价值。该处文物虽然2008年被公布为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但该文物并未得到全面、系统的保护,存在重大损害风险隐患,严重威胁到该文化遗产的安全。
该区文化旅游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对该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了保护范围,并竖立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等。
“此前我们办理涉黄河公益诉讼案件主要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如今案件的范围已得到很大扩展。”河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杨金锟介绍,目前检察机关办理的黄河流域公益诉讼保护案件范围已扩展至文物保护、滩地拆迁、“飞地”、水源地保护等多个方面。
其实,在杨金锟看来,其间变化的不光是办理案件范围的扩大,同时运用办案手段的视野也进一步开阔了。
“之前我们办理这类案件,采取的手段是以公益诉讼监督为主,而今已拓展为全面发挥‘四大检察’职能。这在助力解决河湖生态治理难题上取得了‘1+12’的效果。”杨金锟说。
黄河“四乱”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
封丘县黄河河道内10家违法建设制砖企业,建设、生产经营均未取得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不但破坏黄河生态环境,而且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
2020年9月上旬,郑州铁检分院接到河南省检察院交办案件线索后,立即成立办案专班,依法查明,该10家煤矸石烧结砖厂自2016年前后建成投入生产以来,仅封丘县生态环境局和县黄河河务局对其作过罚款行政处罚。
在郑州铁检分院的持续跟踪监督下,截至2020年10月16日, 10座砖厂地面附属物及配套设备全部拆除,建筑垃圾全部清除,土地复耕有序进行,达到了“场净地平”的效果。
“这个案件发生在封丘县境内,按照一般思路,应该由封丘县检察院来办理。”韩振标介绍说,但由于该案的特殊性,如果交给封丘县检察院办理,对他们而言,难度极大。鉴于此,省检察院直接将该案件线索交由郑州铁检分院办理,由于实行了跨行政区划办案,这才保证了办案效率和办案效果。
在河南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李自民看来,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与跨行政区划办案具有天然的契合性。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2020年8月,河南省检察院与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进一步会签文件,将环境资源类刑事和公益诉讼起诉案件集中管辖的范围,由黄河干流河南段拓展为河南省内整个黄河流域,并将10个地市的51个县区纳入集中管辖范围。“这无疑将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李自民说。
据悉,2019年河南省河长办向河南省检察院移交黄河“四乱”问题线索266件,2020年移交问题线索203件,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销号。(线索提供:王天润 赵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