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李红汛通讯员李山林
本报平顶山讯家住河南鲁山的董某,前一段时间电动车丢失,报警让民警查找,但近期由于一念之差,由丢失电车的受害人变成了盗窃别人电车的违法嫌疑人。2月18日,董某因盗窃他人电车被新华分局曙光街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7天。
据办案民警李延伟介绍,嫌疑人董某在平顶山市区光明路某商场工作,春节前董某回老家鲁山张官营镇时,由于一时大意新买的电动车丢失,随后向当地派出所报警,但近期一直未找到。由于董某家里也不富裕,心中一直闷闷不乐,为弥补自己的损失,于是董某就萌生了盗窃别人电车的想法。
2月17日下午4时许,董某下班回家时,在商场门口发现停在自己旁边的电车钥匙没有拔,董某心想“我要是不骑走的话,可能别人就骑走了,反正谁骑都是骑”,然后就顺手把该电车骑到李庄租住的屋内,后让老公把电车骑往张官营镇老家。
失主王女士进商场购物时,由于着急电车钥匙忘拔,出来后,竟发现刚放在商场门口的电车已丢失,就拨打110报警。新华分局视频大队民警李延伟接报后,立即调取监控视频进行查询,通过3个多小时细致的顺线追踪,最终锁定了嫌疑人董某及其住处,2月18日民警将董某在家中抓获,后移交曙光街派出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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