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9日,孟晚舟引渡案开始就“程序滥用”的第四分支,也就是美国要求引渡孟晚舟违反国际习惯法进行法庭辩论。辩方律师指出,依据国际法,美国对本案并没有司法管辖权。
总台记者 张森:代表孟晚舟的辩方律师指出,美国对这个事情其实是没有司法管辖权的。因为这个事情的当事人是孟晚舟,她是中国公民。发生的地点是在中国香港,而涉事银行是英国的汇丰银行,这三个要素与美国都没有关系。也就是说,美国对这个事情,按照国际习惯法,它是没有治外法权的。
辩方律师指出,在美国违反国际法的情况下,如果加拿大把孟晚舟引渡到美国,会导致加拿大违反其国际法义务,构成程序滥用。
此外辩方律师当天就“程序滥用”的第二分支作总结陈述时,再次指出了加拿大执法部门的多项违法行为,包括扣押孟晚舟的手机并索要密码、把孟晚舟的电子设备序列号以非法途径向美方提供、加方工作人员工作日记存在疏漏和掩盖等。根据之前的判例,如果加拿大执法部门违法,法官可以终止引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