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作为 为企业挽回损失35万元

2021年04月19日11:42

来源:河南法制报

  (河南法制报记者 薛华 通讯员 陈迪)暖心服务办实事,一面锦旗诉真情。4月12日,双汇集团代表将一面写有“弘扬正气执法公正尽心尽责为企服务”字样的锦旗送到漯河市召陵区检察院,对该院为企业提供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有效帮助企业厘清法律纷争、减少诉累表达真诚的感谢。

  2020年11月7日,按照合同约定,由长沙市某货运公司承运双汇集团发往宜昌价值35万元的火腿肠,计划11月8日运至指定地点,但截至12月7日,货物依然尚未送达,双汇集团经多次与承运公司联系,答复是将货物送至湖南省长沙市,地点不明,经与承运公司多次交涉,仍拒不归还,私自藏匿货物。承运公司以运输重量与结算数量不一致为由,单方面要求增加运输费用,要求双汇集团变更合同。双汇集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

  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在公安机关初查阶段,召陵区检察院检察官提前介入,通过对相关资料进行研判,认定系双方合同纠纷,引导双汇集团相关人员积极收集证据,起诉至法院。

  2021年1月8日,案件正式开庭审理,召陵区检察院与召陵区法院沟通协调,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通过诉前财产保全的方式,节省诉讼时间,促成民事纠纷快速开庭、快速审结,帮助双汇集团挽回经济损失35万余元,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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