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记者 张东 特约记者 李梦华)“所有人都在为了挽救我努力着,我为什么不挽救我自己呢。”近日,张某在公开听证会上当场宣读悔过书,言辞恳切。
张某系某大学的在校生。2019年7月,张某为了兼职赚钱,由他人使用其个人身份信息办理了5套营业执照、对公账户,获利2500元。
开封市禹王台区检察院案件承办人熊彪堂、娄晓迪认真审阅案件材料,经审查认定张某无前科,有坦白情节,积极退赃,且系在校大学生,应以教育挽救为主。
4月8日,该院邀请人大代表、社会人士代表、律师代表到场参加公开听证。承办检察官根据调查走访情况,结合张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家庭状况、在校表现阐释了不起诉理由。听证员纷纷表示,网络诈骗引发的新型犯罪层出不穷,在校大学生社会阅历浅,极易被引诱犯罪,应当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支持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处理意见。
听证会后,检察干警当场对张某进行普法教育。4月9日,经该院检委会研究,一致同意对张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张某及其家属热泪盈眶,并向承办检察官赠送了一面锦旗,表达感谢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