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交警通报3起“买分卖分”行为 提醒:交管12123上可学法减分最高减6分

2021年04月20日21:23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4月20日,河南省交警总队对外通报3起“买分卖分”的违法行为。

“买分卖分”指的是使用他人的机动车驾驶证代替实际违法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额外支付一定费用,以及以牟利为目的、低价买入他人未满的交通违法记分并高价卖出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参与“买分卖分”违法行为不仅会受到行政处罚,面临罚款和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一

2019年5月9日,洛阳市伊川县公安局侦办了一起涉嫌“买分卖分”案件。经调查,违法行为人潘xx1、潘xx2、袁xx、张x、晋xx等“黄牛”以代办审车、保险为名,非法从事买卖驾驶证记分业务从中收取好处费。

伊川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第2项之规定,以“提供虚假证言”对违法行为人潘xx1、潘xx2、袁xx、张x、晋xx5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案例二

2021年,濮阳清丰县公安机关侦办了一起涉嫌“买分卖分”案件。经查,2020年9月、2021年1月,高xx在多个微信群及手机陌陌App发布购买驾驶证分数的违法信息。2021年2月25日,王x在多个微信群发布“高价收购驾驶证分数”的违法信息。2021年2月27日,王xx在微信群发布非法买卖驾驶证分数处理交通违章的违法信息。

上述三人行为已经构成利用网络发布涉及违法犯罪活动信息的违法行为,清丰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67条第1款,对高xx、王x处以行政拘留5日,对王xx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案例三

2019年,鹤壁淇县公安机关侦办了一起涉嫌“买分卖分”案件。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高xx在淇县某车务店里,通过微信群、微信朋友圈大量发布买卖驾驶证分数的违法信息,其行为已经构成利用网络发布涉及违法犯罪活动信息的违法行为。鹤壁市淇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67条第1款的规定,对高xx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万元的处罚。

大河网记者了解到,自2021年1月25日起,我省已全面实施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改革措施(以下简称“学法减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本记分周期内通过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考试,累计最高可减免6分。

据了解,自学法减分开展以来,累计申请通过367万人次,累计减分169万人次。

“学法减分”申请范围

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区分驾驶证准驾车型,也不区分是否为营运车辆驾驶人,都可以参加学法减分,并按照其最高准驾车型参加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

有以下七种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学法减分”

①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

②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③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④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⑤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⑥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⑦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学法减分”规则及流程

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网上学习(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每次学习不得少于5分钟)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减免记分最高可达6分。

②整个流程分为四个步骤,分别是网上学习考试申请、网上学习、网上考试、驾驶证减免分。

“学法减分”学习考试的内容

网上考试的规则及流程

①机动车驾驶员完成学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20分钟,每题答题时间最长60秒。

②系统将随机从题库中抽取20题,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答对18道题及以上为合格,答错或者未答累计3题的,系统自动判定考试不合格并退出考试。考试未通过的,可以在24小时内申请补考,补考以2次为限。

学习、考试未通过的几种情形

机动车驾驶人如果用手机学习和考试的过程中因接打电话或其他原因切换出当前界面,学习或考试将会被中断。同时以下情形,也将导致学习、考试不通过:

①随机抓拍时未采集到人像的;

②人脸识别比对未通过的;

③实人认证未通过的;

④从事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考试无关活动情形的。

▲注意:机动车驾驶人对于学习考试审核结果不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审核结果后24小时内申请复核。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并告知复核结果。


编辑:陈梦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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