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款送到家中

2021年04月22日09:28

来源:河南法制报

  本报开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张东特约记者李梦华通讯员白金金)近日,刚下班的开封市祥符区法院执行法官赵会民急忙取上执行款,驱车赶往龙亭区柳园口乡孔堂村,将2.8万余元执行款送到行动不便的申请人耿某手中。接过执行款的耿某激动地说:“你们大晚上跑这么远给俺送钱,你们真是俺们的贴心人啊!太感谢了!”

  2019年6月,耿某骑着电动自行车与驾驶汽车的被执行人缭某相撞,导致耿某左侧多发肋骨骨折,被送往医院治疗。事故认定耿某负主要责任,缭某负次要责任。事后,耿某向肇事方讨要赔偿款一年无果,遂起诉至开封市祥符区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缭某赔偿耿某各项损失3.3万余元。

  由于缭某拒不赔偿,案件到了执行阶段。当天,承办法官赵会民将缭某传唤至法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缭某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缭某分期赔偿耿某3万元,耿某放弃部分权益。缭某凑齐第一批执行款2.8万余元履行时,已过下班时间,无法通过法院账号进行汇款。考虑到耿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赵会民决定特事特办,利用下班时间将执行款送至申请人家中。


编辑:梁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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