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法院运用诉前调解快速化解纠纷

2021年04月30日09:07

来源:河南法制报

  本报洛阳讯4月26日上午,因未收到发货公司给付的运输费,无奈之下,来自辽宁的司机贺某来到汝阳县法院内埠法庭,准备将对方告上法庭,讨回运输费。贺某本以为等待自己的将是一场两地奔波的“马拉松式”官司,没想到经过法庭法官的诉前调解,几个小时后他便收到了对方转来的全部运输费,解了他的烦心事。

  寻求法官帮助

  据了解,贺某是一名货车司机,2021年2月18日在某货运平台接了一个运输单,将某公司的货物从河南省汝阳县运送到辽宁省朝阳县。货物顺利运达后,发货公司却未按约定支付3500元的运输费。贺某和发货公司多次沟通、申请平台介入均无果。眼看每个月4000多元的车贷临近还款日,无奈之下,贺某只好来到汝阳县法院内埠法庭,寻求法官帮助。

  当日收到欠款

  内埠法庭庭长马涛了解情况后,建议贺某进行诉前调解,如果诉前调解不成功,再进行立案,贺某表示同意。马涛立刻按照贺某提供的电话联系发货公司,向其表明身份进一步核实情况,在确认对方认可欠款后,告知对方如不及时给付运输费会产生的法律后果。发货公司员工表示,向领导汇报后争取尽快解决此事。马涛又给发货公司负责法务的人员打电话,告知相关情况,建议其提前介入,避免转为诉讼程序。在等待期间,马涛向贺某介绍了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电子送达等现代化诉讼服务,如果遇到纠纷,可以网上办理,不用再长途奔波。经过多次沟通,贺某在当日下午3点多收到了发货公司转来的3500元运输费。

  这样一起纠纷在诉前快速得到化解,既减少了群众的诉累,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企业增加涉诉信息,护航企业健康发展。这也是汝阳县法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个具体体现。(郎松涛酒红杰刘在先/文图)

编辑:张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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