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未寄出的与女儿书

2021年05月09日08:24

来源:大河网

家书原件受访者供图

  □河南日报记者王斌

  “女儿别父母,上学在省城……交友要选择,绝不交刁朋;外出要结伴,女友须同行;过往车辆多,安全钟长鸣……”母亲节前夕,郑州市二七区金祥爱心幼儿园园长马丽拿出母亲写给她的家书,轻声朗读。

  信纸已泛黄,字迹却清晰。读着读着,马丽的眼眶不觉湿润了。这封家书,是30年前母亲写给她的,题为《为女儿17岁生日而作》。如今,家书中的“女儿”47岁,“母亲”郑贺平已牺牲多年。

  郑贺平生前是沈丘县公安局副局长,曾多次荣立个人二、三等功,2000年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2001年10月28日,在去省公安厅汇报工作途中突遇车祸,不幸以身殉职,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记忆里,母亲一直很忙。“母亲从没为我过过生日,一忙就忘了。”马丽回忆说,“母亲很严格,经常教育我要独立自主,重视学业。15岁那年,我考上郑州幼师时,她特别高兴,破天荒请假送我去上学。”

  在郑州求学3年,由于当时通信工具并不普及,相隔数百里的母女俩全靠写信交流。母亲前后给她写了十几封信,多是叮嘱她好好学习、锻炼身体、团结同学的,现都被马丽收藏了起来。

  马丽说,30年前母亲写的这封家书当时并未寄出,是在整理她的遗物时发现的,“那一刻我的眼泪马上涌了出来,纵使工作再忙,她心里也一直惦记着我。”对于这封并未寄出的家书,马丽揣测,可能是她17岁生日当天,母亲值班时,趁闲暇写成的。

  “母亲生前廉洁奉公,没留下什么物质财富,但这些书信是宝贵的精神财富。家书中母亲叮嘱我要‘吃的求饱暖,切戒奢靡风’。现在我的女儿快20岁了,我一直拿这句话来教育她,现在她也保持着勤俭节约、不攀比的好习惯,我的弟弟也成为一名公安干警。”马丽欣慰地说。

  “吾女长知识,学习须用功;少小不努力,老大徒悲声;在校尊师长,同学姐妹情;取长补己短,大器亦早成;满腹嘱咐话,一时写不清……”手捧家书,马丽再次轻声诵读。她计划在母亲节这天带着女儿,买一束鲜花放在母亲遗像前,并给女儿讲讲姥姥的那些故事……

编辑:张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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