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放心庭长”董王超

2021年05月10日15:56

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胡巨成 河南报业全媒体记者 杨晶晶

  在信阳罗山,有这样一位法官,人称“放心庭长”,当事人指名要他承办案件,理由是“由他处理纠纷很放心”;

  经他审理的案子,当事人由“老上访户”变成法院的“宣传员”;

  他所审结的1017件案件,无一发回重审和改判、无一被缠诉信访、无一不廉洁问题反映;

  他是河南省首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

  ……

  他叫董王超,198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二级员额法官,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老上访户”变法院“宣传员”

  2018年9月,董王超审理马某诉所在村委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这个纠纷历时较长,马某原承包村里35.4亩河滩地,承包期未满土地即被收回,另承包他人。

  马某多次到县、乡两级部门信访、上访。

  董王超在审理该案时,邀请案发地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充分借助人民陪审员乡镇干部的身份,一起勘查现场,调查案件;多次做村委会释法说理工作,在明示判决的不利影响后果后,村委会表示同意给予适当赔偿,但马某的期望值很高,调解陷入僵局。

  董王超了解到,马某老父亲以前与村干部关系不错,还把马某认给了一个村干部作义子,后因琐事关系闹僵。

  找到这个突破点后,他多次与马某父亲唠家常,摆事理。在取得理解后,乘机再劝说该土地的现承包人也给予合理补偿,矛盾迎刃而解。

  马某在拿到了赔偿款后,和其父亲一起,拎着红薯来到董王超当时所在的龙山法庭,对董王超表示感谢。

  至今,马某逢年过节都给董王超发送祝福短信,遇到法律问题就找他咨询,一个“老上访户”变成了法院的“宣传员”。

  公正正义要让当事人看得见

  2017年8月3日,董王超在审理一起农民工提供劳务致死亡的案件时,双方当事人都情绪激动、互不相让。

  包工头周某认为,他和死者是合伙揽活,而且在事故中自己的腿也被砸断了,如果要判他承担责任的话,他就要信访,在法庭不走了。

  死者的亲属认为,人是周某打电话叫去干活的,现在在周某的工地上被砸死了,周某就得赔偿。

  董王超发现案件的关键是包工头周某和死者是否存在雇佣关系,如果不查清事实,案件无法处理。

  当天下午,董王超带着工作人员和周某的父亲,前往三位拆房工友家中和拆房现场核实相关事实。

  正值高温酷暑,董王超汗流浃背,收集完证据,已是晚上9点多,目睹了整个办案过程,周某的父亲当即答应回去做儿子的工作。

  董王超依法对该案作出判决后,双方当事人无论胜败,均心服口服,主动按判决履行义务。

  “群众要的就是公正,这比金子都贵。有些案件,当事人碍于情面等因素不愿接受调解,但只要给当事人把道理讲透了,使其感受到法官公正地处理,就算是判决,他们也会更容易接受。”董王超说。

  他扎根基层,所审结的1017件案件,无一发回重审和改判、无一被缠诉信访、无一不廉洁问题反映;

  被授予河南省首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是当时河南省唯一一名在人民法庭岗位工作获此称号的法官,也是信阳市1300余名法官中唯一一名获此称号的法官;

  先后获评全国优秀法官、全省审判业务专家、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省法院优秀办案法官、全省法院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一次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编辑:臧小景

我来说两句 0条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