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罚:必须禁绝的陋习

2021年05月11日09:16

来源:大河网-河南法制报

  □峻峰

  “小学生被老师揪头发致皮骨分离”,这是让天下的母亲多么心疼的事情。父母将全家的宝贝送到校园,是想让他们平安快乐地成长,怎么会愿意宝贝孩子在这里受到伤害。

  据报道,不久前,某小学三年级的苑同学,因上课“讲小话”被老师常某揪头发,并被要求到讲台罚站,事后被诊断为头皮和头骨分离,构成轻伤二级。目前,常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老师管教学生方式不当,造成严重后果,触及了社会敏感的神经,难怪舆论会对涉事教师和校方进行指责。在当下,对下一代的关注是社会和每一个家庭最重要的事情,每一个少年儿童都是父母的“心头肉”,容不得一点欺侮和伤害。当今的人们对老师为人师表的要求更高了,依法文明教育学生已经成为社会的普遍认知。在这种大背景下,个别老师体罚学生的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就可想而知了。

  公众一致指责老师体罚学生,不仅是应该的,而且是必须的。虽然古代有老师体罚学生的传统,但在现代文明社会,老师再用粗暴方式对待祖国的花朵,是每一个人从内心深处都不能接受的事情。

  但是,常某体罚学生的事例是个案。个案只是个案,不能抹黑群体。个案不能抹杀千百万辛勤的园丁教书育人、像蜡烛一样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伟大存在和不朽贡献。作为教师,他们更不愿意看到同行因为惩戒学生致伤的行为受到法律的处罚。

  个案虽是个案,同样令人警醒。在这里,我们可以对常某提出质问:你这个做老师的没有自己的孩子吗?你对小小少年为何出手如此之重?你不知道这样的行为会让一个母亲多么痛心?

  虽然,常某事后表示很后悔,请求学生家长原谅,但其造成的后果是法律不能原谅的,触犯刑法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惩处。

  这再次告诉人们,冲动是魔鬼,尤其是当老师的在教育学生的时候千万别冲动,千万不要对含苞欲放的花朵出手。

  虽然,目前常某已经被刑事拘留,他将接受法律的处罚,留给小学生身体的伤害也可能得以修复,然而,留个这个小小少年的心理伤害却是无法弥补的。

  常某以自己的不当行为给人们上了一堂深刻而又悲情的法治课。老师要树立时刻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的观念,要在法律的框架下教育学生,决不能以体罚的方式对待学生。

  无论是老师体罚学生,还是长大成人的学生对自己以前的老师施以报复,都是被法律禁止、受道德批判的行为。但愿老师体罚学生的事件在世间绝迹,不再成为社会话题,愿每一个母亲不再为此心痛落泪。

编辑:陈梦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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