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元赔偿当庭兑现

2021年05月14日08:44

来源:河南法制报

  本报信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杨占伟)近日,罗山县法院龙山法庭庭长方涛通过耐心沟通、释法明理,成功调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被告当场足额给付了赔偿款。

  原告郭某与被告李某、刘某在同一个沙场干活。其中,李某还是刘某雇的工人。2020年12月18日下午,郭某被李某驾驶的挖掘机碰伤。因二被告在事故发生后仅支付原告部分医疗费,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万元。原告郭某因受伤治疗已花费大量医疗费,且伤情严重已无法工作。为维护弱势群体利益,方涛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但因争议较大,庭前调解未能成功。在庭审中,双方当事人仍互不相让。方涛没有放弃,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从法理、情理的角度帮原告分析赔偿款的合理额度,向被告阐明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近3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二被告当场给付原告赔偿款3万元。

编辑:梁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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