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首歌曲“被拿走”丢的不仅是合约

2021年05月14日09:00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品被台湾环球音乐授权诸多单位使用 音乐人吴向飞发声明追责11首歌曲“被拿走”丢的不仅是合约

  作为知名音乐人,音乐作品肯定是自己最重要的财富。填词人吴向飞最近意外发现,自己所创作的歌曲中,有十几首的词曲版权竟然被台湾环球版权公司“偷偷霸占”数年。

  5月12日,创作过《开往春天的地铁》《路,一直都在》等经典曲目的音乐人吴向飞通过微博发表声明,称台湾环球音乐版权私自以著作权管理者身份,授权诸多单位使用他享有音乐著作权的11首作品,严重侵害了其音乐著作权。吴向飞表示,希望通过此次发声,能让内地音乐人的权益得到关注和保护,让尊重原创音乐人不再是一句空话。

  业内认为,一些国际音乐版权公司对内地词曲作者和音乐平台缺乏尊重。只有斩断非法授权、肆意侵权的黑手,才能真正让音乐人的创作更有价值。

  法律专家则建议权利人及时梳理更新自己作品的授权情况,如发现侵权行为,可以选择采用适当的途径向侵权方主张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事件

  11首歌曲“被拿走”

  台湾环球称“合约丢了”

  13日吴向飞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3月份,他本想将自己创作的歌曲交给一家公司统一管理,在整理作品目录时无意发现,自己创作的十几首作品,居然被台湾环球版权登记在其公司名下,包括陈奕迅《路,一直都在》《7》《臭美》《独居动物》《hippie》、萧亚轩《不远》、杨宗纬《谁会改变我》、陈坤《淡淡忧郁》等11首歌曲。

  随后吴向飞联系台湾环球音乐版权负责人。对方答复:大家曾经签订过相关合约,这些年公司因没有吴向飞英文银行账户以及身份证资料,所以未能支付版税。“环球那边有我的微信、邮箱地址,随时可以找到我,可他们并没有找我。”

  吴向飞还发现,台湾环球版权对外宣称自己拥有这些歌的词曲版权,并向腾讯QQ音乐、网易云音乐等国内占有率最高的几大音乐播放器收取了相关音乐作品词曲使用费长达数年。而此期间,作为作者和版权所有者,吴向飞却未收到分毫版权使用费。

  吴向飞说,沟通过程中,台湾环球版权负责人马小姐声称,台湾环球即使拿不出合约,也不代表双方没有签订过此合约。至于何时签的合约以及为何拿不出合约,环球的解释是:“合约丢了。”

  吴向飞的态度则非常明确:“法律首先要看合约,台湾环球口口声声说是这些歌的管理者,合约在哪里?证据在哪里?”他还表示:“假如环球合约丢了,假如环球对外授权合法,鉴于国际版权公司1年结算两次版税的惯例,对外授权的13年中,环球应该有20多次向我汇款的证据、20多次我签收版税的证据,以及我们之间的一纸合约。但这些,环球至今拿不出来。”

  进展

  台湾环球已撤销作品认领权

  愿意退还版权费

  事情发生后,环球有两个细节让吴向飞感到很反常:第一,发现作品被环球侵权之后,他第一时间要求环球撤销对这些作品的认领权。隔天,环球向台湾著作权管理组织申明,环球不享有这些作品的管理权。“环球如果是这些作品的合法管理者,为什么在我提出要求后,马上表示自己不再认领这些歌?”

  第二,环球版权负责人马小姐通过邮件向吴向飞表示,环球愿意退还这些年由他们领走的那一部分钱。“我当即拒绝了环球的提议,并表示现在这件事的性质,已经不是退不退钱的事了。假如没有被我发现,环球会退钱吗?假如环球合法拥有这些作品,为什么主动提出退钱给我?”

  北青报记者联系了台湾环球版权负责人马小姐,但截至发稿对方还无任何回应。至于网易、腾讯等音乐平台方面,目前也未有回应。但吴向飞透露,腾讯和台湾环球已就此事着手协商解决方案。

  吴向飞表示,此事也让他看到国内音乐平台在版权审核方面的漏洞和工作缺失。

  “像网易云音乐、QQ音乐这些平台,把没有获得词曲作者合法授权的音乐作品放在平台上传播和商业使用,对作者的权利造成了侵害。我相信平台方不是故意侵害词曲作者权利,他们也是受害者。但这件事,给国内播放器及音乐平台敲响了警钟。”

  在声明中,吴向飞要求:相关音乐平台下架这些作品;台湾环球公开道歉并做出赔偿;网易云音乐、QQ音乐等平台方做出版税补偿。

  “和国际音乐版权公司打交道很多年了,我在1998年就和当时世界五大版权公司之一的BMG有过合作。这些年,一些国际版权公司的姿态,一直很高,他们似乎还没意识到,词曲作者对版权公司的依赖越来越小。”吴向飞说,没想到发表作品20年,还会被肆意侵权,而且对方还是知名版权公司,“我希望各大音乐播放器和音乐使用平台,做好版权审查,让尊重原创音乐人不再是一句空话。”

  说法

  平台版权审核有漏洞

  新《著作权法》可期

  业内人士认为,吴向飞的遭遇绝对不是个案,版权公司某些“不道德”的行为应该被曝光,斩断非法授权、肆意侵权的黑手,才能真正让音乐人的创作更有价值。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贺小明律师介绍,为了便于个体音乐创作者行使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规定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可以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权利人的名义进行维权。针对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使用费收取和版权费分配欠透明的问题,今年6月1日施行的新《著作权法》第八条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将使用费的收取和转付、管理费的提取和使用、使用费的未分配部分等总体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并应当建立权利信息查询系统,供权利人和使用者查询。”贺小明律师同时建议:权利人要及时梳理更新自己作品的授权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发现侵权行为时,首先要及时固定证据,同时可以采取发送侵权通知,以及要求侵权方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下架等措施向侵权方主张权利,也可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发送律师函,乃至提起诉讼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本报记者 寿鹏寰 统筹/刘江华

编辑:张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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